白衬衫,黑色西裤,和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
她瞬时想起什么,是在记忆的胶卷里翻找出一帧,十一岁那年,也是夏天:
她举着一支蓝莓味道的脆皮甜筒,走过曾家杭州老宅迂回而上的环形楼梯,空气里悠悠飘荡而来的,也是这首曲子。
她扶着老宅的楼梯向上,声音越来越近,最后跟她一起,停在那座宅子的三楼,一处闷而又闷的椭圆形回廊。
价格不菲的老式斯坦威,放置在回廊中央,琴后坐着的,是一位着白衬衫的年轻人。
他发觉她出现时脚步带来的动静,罢手回眸,用疏远和带着困惑的目光,望住了她。
一次幽长的对视,他打量她,而她好奇他。
连手里的甜筒都忘记舔,有很黏的奶油,滴落在她的手背上。
他先发现,出声提醒她:“当心!”
她愣愣地顺着他看的方向看去,原来是提醒她手上融化了一团忽蓝忽白的雪糕沫。她没管,而是抬头,问他:“你是谁?”
他没立即回答,而是朝她走来。
十一岁,她好矮,而他已很高,还需撑着膝盖躬身跟她讲话,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一条白色手帕,递给她,说:“擦擦。”
她接过,将冰凉的绢丝手帕覆在弄脏的手背上,同时仰脸,眼神里满是防备地盯着他,问:“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爷爷家里?”
他对上她小脸上一脸严肃和警惕,依然保持着弯腰的姿势,伸手摸了摸她的头,说:“哥哥叫谢平宁,是你爷爷的学生。”
后来,在垦丁,他来的第一天晚上,在阁楼房间门口,他说,大约在七八年前,他就已见过她。
而她太小,这段记忆早已模糊了,是此时此刻立在琴房门口,听他弹起这首七年前他便已弹过的曲子,她才想起来,原来他们真的很早就认识。
琴声戛然而止了,谢平宁转头,对上倚在门框边,午睡刚醒的她,却没作声。
隔一扇窗,听见屋外有脚踏车经过;阿姨在客厅,趿拉一双塑料质感的拖鞋摩擦实木地面,声音窸窣。还有好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大巴车按响的汽笛。
曾贝有些痴了,也不知是为何,她喃喃低语:“平叔,我见过你。”
“嗯?”谢平宁没能立即会意她的话里藏着的记忆,有些不解。
“很久很久以前,在杭州,你也弹了这首曲子,对吗?”
谢平宁恍然,明白过来,她这是想起来了。
“是。”于是他点头,左手抚上琴键,和出刚刚的曲子里需要左手演奏的部分。
曾贝赤脚,步伐轻轻地走进琴房。
“那个时候,我就很想问你,”
地板被太阳晒过,是温热的,踩过时,好像脚下踏着的是冬天温泉边上的火石,让人心神柔软。
“你弹得是哪一首曲子。”
她在他的身边停驻,望住他细长且骨节分明的一双手,指尖跃上跃下,穿梭于黑白之间,却是缓慢流畅又优雅无比的。
“可我那时候太小,怕生,便没敢问你,”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首曲子的名字吗?”
谢平宁笑,指下没停,直到弹完最后一个音符,他才偏头,和她目光接上,问:“好听吗?”
曾贝点头。
“萨蒂的《luǒ_tǐ之舞》第一曲[注]。”
花一个晚上,曾贝从爷爷那里了解到,谢平宁五岁便开始学钢琴,七岁从师于她的爷爷,一直跟着学到十五岁,有近十年琴龄。
在钢琴演奏上,人人都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天才,可塑,如若再有五年,大器将成,定能超越他的老师----老艺术家曾峤。
可惜,他入学那年没选音乐学校,而是进入一所普通高中,花费三年要跟几百万学子抢破头,去争那些有限的入学名额。
再到后来他出国深造,科研成果累累,回来就进入b大,直冠教授头衔。
从谢平宁身上,她认识到,人之所以能一直保持优秀,是因为保持优秀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
譬如学琴十年,他认为再无超越之境,他就选择一条截然相反的路,再把这条路走到底、走到最光明。
再譬如,日日坚持晨跑。
大抵是受好胜心驱使,她越发觉得自己不该这般颓废下去。所以,明天一定要比谢平宁更早起----她也要去跑步!
热血之魂在她体内骤然萌发,然而还没等到这点星星之火燃成熊熊烈火,大家就相继赶来,前赴后继,给她泼冷水。
翌日,她起了个大早,比芬姨还早些。
出门才跑了二十分钟,就累得不行,回来洗了个澡,便趴在沙发上背《长生殿》的戏词。
如此努力,自然有人捧场。
芬姨笑眼眯眯的,见着一个人,便跟他说:“贝贝今天出门跑步了呢,跑了二十多分钟,好厉害的。”
太过招摇也不好,很快就有第一桶冷水应声而来,是打着哈欠从二楼下来的刘冷水。
他在厨房倒了杯水出来,听自己老妈讲起曾贝跑步的事,便在曾贝对面的沙发椅上坐下,不住地用奇怪的眼光瞄她。
曾贝忍不住,从茶几上抓了一只油桃朝他扔过去,“你老看我干嘛?不就去跑了个步,你至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