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傅司也是头一次觉得女人的呻吟不让他心烦意乱,只感到她的声调出奇的悦耳。
刺耳的闹铃响起,温禧立刻惊醒,赶紧关掉了手机闹钟。闹钟最会作弄人,你好梦正浓,它却准时准点不管不顾地叮铃铃打破你的良辰美景。
满室静寂,只有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筛下点点金光。
她下意识地四处张望,除了雕饰有镀金花叶卷草图案的各色家具,她并没有看见人影。一种怅然的情绪萦绕在了心头。
衣服的袋子随意地扔在地毯上,巨大的gucci标识直直地撞进她的眼睛里,温禧不由捏紧了被角。浑身上下都泛着隐隐的酸痛,尤其是腰,像坠着沉重的铅块。
她揉了揉腰眼,下了床,自己原先的衣服也在gucci的袋子里,和那些五位数的衣服躺在一起。
天渊之差,霄壤之别,温禧蹲在地上,面无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拿起了自己的旧衣服,穿了上身。脚依然赤着,地毯的长毛在脚底蠕蠕作痒。她视线落在了地上的两双鞋上。
白色的帆布鞋上有难看的黄渍,鞋舌鞋帮也已经磨得发毛。
金色的高跟凉鞋,小牛皮全手工制造,六厘米的高跟,璀璨的钻石搭扣,镀金链子上吊着精致的古琦经典的双g坠子。
温禧抬起脚,缓缓伸进了这双舒适而眩目的凉鞋里。
唇角微微上挑,那句话说得真是好,女人的堕落是从高跟鞋开始的,可不就是。
弯腰将脚踝处的链子系好,手指触碰到脚踝的时候,温禧不由自主想起了一双温度低于常人的男人的手。
那凉薄的触感,像一片羽毛在搔着她的心,温禧惨戚一笑,昨夜的一切还宛然在目。
完事之后,他一言不发地迈出按摩浴缸,懒洋洋地拿着毛巾擦身体。情绪抽离得相当快,仿佛刚才意乱情迷的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她浸泡在水里,手足无措。
莫傅司已经披上了浴衣,回身望一眼她,丢下了一句话,“奥斯卡颁奖地点在柯达剧院,那里有一条星光大道,但凡是个角儿,没有不想在这条路上留下刻有自己名字的粉色水磨石五角星的,因为只有走上这条路,你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他还故意在“出人头地”上加了重音,温禧记得自己当时窘迫极了。但那个苍白的男人却突然转了话锋,“其实星光大道旁的黑白色大理石铺就的小路才是真正的青云之路,因为它的尽头是好莱坞最著名的一张床,在这张正对着贝弗利山上好莱坞标志的双人床脚下有这么一句话——td。”
通往好莱坞之路,双人床,真是又隐晦又直白。温禧脸上红得像在滴血。面前的男人缓缓弯下腰来,凑到她的耳畔,用他特有的低哑的声音说道,“一个女人要想成功,必然要有许多男人做踏脚石。”说完用舌头舔了舔她的耳廓,酥麻的感觉惹得她几乎要抽搐,几秒钟后他又像无事人一样翩然离开。
这样一个男人,和他豢养的那些冷血动物根本就是同类,不过一个是胎生的,一个是卵生的罢了。温禧甩甩头,进了盥洗室洗漱,然后拎着包出了房间。
刚出门,就看见流光的管事站在门口,朝她欠了欠身,“莫少让您起床后过去一趟。”
温禧心里咯噔一跳,跟着管事进了一间包厢。
莫傅司正坐在餐桌前吃早餐,镶有金边的骨瓷碟子里是一只只黄褐色的壮硕牡蛎。
“莫先生。”温禧小声喊道。
莫傅司灰色的眼睛扫了扫她的装束,唇畔略略勾起,“坐。”
温禧觑了觑包间里西洋古董钟,时间还早,老老实实地坐在了下首。
莫傅司将自己面前的碟子推到她面前,“英国科尔切斯特生牡蛎。”又递上了精巧的银色小刀。
温禧接过小刀,忽然想起那次在莫宅的早晨,他伸出舌头舔唇角的小动作,耳朵顿时火烧火燎起来。她以为莫傅司是要她动手伺候他,便学着他的样子,将小刀探进牡蛎壳的缝隙里,手腕微微用力,待上壳翻转之后,将还在颤动的牡蛎下壳递给了莫傅司。
“我的已经吃完了。”莫傅司似笑非笑地望着她,“这是你的。”
温禧尴尬地缩回了手,牡蛎,她只在语文课本里莫泊桑那篇经典的《我的叔叔于勒》里见识过,小说里文雅的淑女们会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牡蛎,然后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淑女们会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光牡蛎的汁,最后将壳扔到海里去。
这优雅的海洋生物有着柔软的肌体和引人遐思的腥臊气味,温禧垂睫,壳里的牡蛎还在振颤,生食,给她一种虐杀的感觉。
莫傅司靠在高背椅上,双手环抱,正注视着她,温禧感觉自己就和这牡蛎一样,也在目光的压力下颤抖。
她活动了下手腕,终于将餐刀刺进了牡蛎的ròu_tǐ,黑腮还在抖缩,温禧抱着英勇就义的心情将刀尖上的牡蛎含入口中。
咸、滑、软、嫩、腥、鲜,舌头上的味蕾被成功地取悦了。温禧低头小心翼翼地啜吸尽了牡蛎的汁水。
莫傅司看在眼里,淡淡地来了一句,“因为愚蠢的偏见而拒绝尝试的人都是傻蛋。”
温禧手里的银刀一颤,原来还是为了昨晚的冰糖炖雪蛤,你违逆他的意志,不要紧,他总会以别的方式讨还过来。真是可怕的人。温禧默不作声。
当她揭开最后一枚牡蛎的外壳时,莫傅司忽然从椅子上起了身,握住了她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