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出了远门,得再等一段日子。我跟他说了奶奶的怪病,他说是小毛病,不用担心。”
“对了,朱老板的事,还得请你高抬贵手,我已经不怪他了。”
“你都不计较了,我不会斤斤计较的。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二位了。”
晚上,青篱对绛紫格外温存,绛紫昏昏欲睡之际,迷迷糊糊地听到青篱的温柔细语,“三天的相濡以沫,我总觉得是偷来的幸福时光。”
不用说,青篱的再次离去,深深地打击了绛紫。
绛紫一直都清楚,青篱能腾出三天时间来陪她,实属不易,把青篱留在自己身边更是件奢侈的事。
绛紫并非麻木不仁,对外界所发生的事,漠不关心。
每天晚上听到的鲛人歌声,不是她自己凭空臆想出来的,她是真的听到了。她只是佯装沉睡,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好让青篱抽身离去,到泳池边跟鲛人会合密谈。
不管她如何小心翼翼,提心吊胆,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清晨,绛紫醒来,习惯性地摸了摸青篱,指尖触及的是一片冰凉,身边早已没了他。
青棣子孙携吞噬卷土重来,太和幻境危矣,我去杀怪,勿念!
豆大的字,在液晶电视屏幕上闪烁着。
青篱还是走了。
他自以为将她排除在危险区外,就是给了她最大的安全。
殊不知,没有了他,残缺的她要如何度过余生。
莎士比亚说,爱情是种疯病。
她早已患上不治之症。
真是疯了。
绛紫摇身一变,成为时髦靓丽的女子,走在街上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边走边想,去找青篱,自己只会给他添麻烦,而她也不想永远地缩在青篱的保护罩里,无所事事。
沧沧他们都已去太和幻境救明歌,她不会捏仙诀,一个能让她在水下行走自如的仙诀。入太和幻境,只会给他们添麻烦。
她的术法令她无地自容。
吞噬是人造的怪物,一定有什么神奇的东西能消灭掉吞噬。
古人说,世间万物,皆相生相克。
既然有所制约,那么,找到方法制服吞噬,只是迟早的事。
但这样的事,宜早不宜迟。
不知不觉间,她已走了许多路,认真打量四周的景物时,天色已微微发黄,她抬头看天,估计要下雨了,得找个避雨的地方躲一躲。
绛紫扫视四周,赫然发现一家公立图书馆静静地坐落在闹市中,图书馆——闹市中的宁静地。
绛紫想也不想地钻入图书馆,登记办证,藉此可以大大方方地坐在图书馆里看书。
她在一排排书架间穿梭,迫切地想要找到一本能让她惊喜的书,一本关于吞噬的书。
半个小时的功夫,她就翻看了一大堆关于环境污染的书籍,抱着极大的希望,到头来希望化为泡沫。可想而知,她的心情有多么的糟糕。
她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绝不能打退堂鼓。
一旦坚强不屈起来,小宇宙就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