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花灯·二合一
黑衣人的手下们的速度也快得很, 先不说杀人的功夫究竟如何, 光这番踏檐无声、宛如飞花逐月般灵动的身法, 也足够令人惊叹了。
只可惜夜色太沉,这帮人又是专门拣着墙根墙角、高屋屋顶之上的种种偏僻地方走的, 一时间竟然还真没多少人瞅见她们,偶尔有人见着一抹黑影快速掠过,也只会以为是自己眼睛花了,万万不会往别的地方去想, 便使得这番身手颇有种锦衣夜行的意味了。
不能怪普通人们疏忽大意。这可是忘忧山山脚,是妙音门的地盘!哪个不要命的木奉槌这么想不开,非要在此等守卫森严的地方搞事?!
——别说,今晚还真有。
这个镇子虽然比不上外面的繁华世界里的同等级的镇子规模大,但是繁华程度却丝毫不逊色与外面的那些地方, 毕竟有妙音门坐镇忘忧山, 普通宵小之徒哪怕往这个镇子里迈进半只脚来都得好生掂量掂量自己的小命;换而言之,在这样一个热热闹闹、还正当元宵节的镇子里,想要从满满当当的人群里找到两个人的话,这个难度无疑等同于大海捞针。
“不急。”接到了第三拨派出去的手下在划分给自己的街区中一番搜寻依然没有任何收获的回报之后,为首的黑衣人依然气定神闲得很, 甚至还有心思对着自己的手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
“有薛书雁这么心思缜密的家伙跟在她身边, 肯定不会什么掩饰都不做、也必然不会尽着大路走的。‘爱而不藏自取其亡’的道理她可懂得很呢。”
“你们务必要细细搜寻过每一个角落、每一家摊贩和酒肆,只要看着有个人, 生得十二万分的标致, 哪怕戴了斗笠和面纱也能看出来是个美人, 还能把周围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走的话,那定然就是她们俩了!”
黑衣人们对视了一眼,心想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便齐齐拜下身去,一致回答道:“多谢提点!”
正当她们满心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名为“如何从人群中一眼就认出妙音门门主”的听上去很厉害、但是细细一想似乎屁都没用的“绝技”的时候,薛书雁已经带着杜云歌买完了糖葫芦,在一家小酒馆里落座了。
杜云歌吃着糖葫芦,觉得和她记忆中凤城春给她带回来的那一串有点不一样,本应酸甜酸甜的东西眼下倒是以酸居多了,便三口两口啃完了上面的糖衣,刚想扔呢,薛书雁顺手就接了过来,相当自然地就地啃起了山楂,顺便把杜云歌带去了一家偏僻的小酒馆里:
“云歌要是喜欢吃甜的东西的话,这家的酒酿圆子做的倒不错。”
这家酒馆的主人是个老妪,脸上已经枯皱得活像干裂的粗糙树皮一样了,唇部也因为牙齿尽数掉光而蜷缩了进去,头发更是不必说,白得活像上好的棉花梳成了假发戴在头上似的,丁点儿白色之外的颜色都看不见。
然而她和那些跟她同龄的、走一步都要颤巍巍晃三晃的老人不一样,哪怕已经老朽到了这个地步,这位酒馆主人外稳健,甚至还能亲手从酒窖里打一壶米酒上来,一半倾进了锅里,另一半和着桂花热了一下之后端到了两人的面前,甚至还眯着眼睛,细细地辨认了一下哪怕坐在这种昏暗的酒馆里,也自有一番闲适温雅风采的杜云歌,喃喃道:
“……杜姑娘?”
杜云歌刚想应声,倒是这位老人先自嘲地摇了摇头,叹道:“瞧瞧我这是什么记性哟。杜姑娘已经仙去这么多年了,我怎么就老是记错呢?”
“这么说来,你就是小门主了?”
很少有人这么称呼杜云歌,因为自从杜婵娟去世之后,她就是正儿八经、名正言顺的妙音门门主了,很少有人拿她和她的母亲做对比,使得杜云歌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我是妙音门现任门主。”
“稀客哟。”老妪先是感叹了一句,然后干脆就出去把门口的灯笼取了下来,又把大门反锁关了起来,随即才在昏暗的室内点亮了一盏油灯:
“小门主稍等,我做一碗米酒汤圆来给你吃。”
看着这位老人颤巍巍的背影,杜云歌心生不忍,真想去搭一把手,可是她一想,又发现自己在烹饪这方面可谓是一窍不通,便手足无措地呆在了那里,完全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幸好这时薛书雁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说话了:
“我每次下山的时候,都会来这里吃点东西。”
她这番话说得实在太简略了,哪怕杜云歌也没有办法把她的未尽之语完全解读出来,只得疑惑地看向薛书雁的眼底。被如此清亮的眼神一激,薛书雁这才慢慢地把后半部分的话给完全说出来:
“有次吃这里的酒酿圆子的时候吃着格外甜,虽然我不喜欢,可是觉得你必然是喜欢的,便始终心想着要带你来吃上一遭。”
两人在这满室的静寂和黑暗里并肩而坐,昏黄如豆的灯火下,外面的人来来去去,始终未曾有人愿意踏足这间看起来就破落得很、更何况还在元宵节就这么早关门了的小酒馆,便愈发显得本来就一身孤寂而冰寒的薛书雁在这么个阖家欢乐的好日子里,愈发有种格格不入之感了。
可是细细想来倒也没错,因为胡人是不过元宵节的。
杜云歌却突然觉得有点莫名的难过。她想了想,反手轻轻将薛书雁的双手合拢在了手里,竭尽全力地用手心去暖着薛书雁略微有些寒凉的指尖,低声道:
“日后年年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