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话红袖远走是为谁
「是那个女人!」他神情震惊难解。
他不该遗漏的。
在那大雪纷飞里,在他前往天涯城的路上,那个在雪地里全身被破布般的大披风遮得面容不清,一步一步踩着深深脚印踽踽独行,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的女人。
骯髒的大披风还染着新鲜血迹。
他当时只以为是个受战火牵连的可怜女子,命人给了保暖衣物跟水。
『多谢恩人。』女子的声音粗哑难听,像是沙漠中乾涸的绿洲,一字一句就像用尽全身剩余的力气才能勉强挤出来。
细雪绵绵,即便那女子的大披风很大,只露出鼻子以上的双眸也陷在一层阴影中,她的双睫结满风霜,眼窝附近冻伤脱皮红肿。
在她怀中婴孩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冻得僵了,一动也不动。
『举手之劳罢了。』
他犹记得自己这样回答,随后跟着车队往天涯城而去,直到走了很远,那女子的身影成为渺小的一点小小黑点,他彷彿都能感受到那女子的注视。
跟整片大雪融为一体的──平静无波。
那个女子的来处是天涯城,那幺她怀中的孩子有可能就是路子忧的孩子,而他生生放走带走孩子的可疑女人。
又退一万步来说,即便他知道是那个女人带走了孩子,路子忧临死前未曾听他任何一句辩解便自刎身亡,一点机会也不留给他。
就在秦毓瑭脑中陷入回忆凌乱一片,其他人见他目光望着一楼那个寡妇不移,有震惊有回忆,都以为那寡妇与秦毓瑭有千缕关係。
难道有感情瓜葛?
傅苛内心疑惑,那寡妇他见过几眼,长得不怎样呀。
十七见机会来了,嘴里还咬着肉丸子鼓鼓的,立刻放下筷子,表明自己的忠诚,「主子放心!寡妇不算什幺!我把人绑了丢到主子床上!」
慎言就怕自己立功的机会被十七给抢了,也捲起袖子说:「公子放心!就算是寡妇,咱国公府也不会嫌弃的!寡妇好!有经验!」
秦毓瑭一愣,还没理清这两个蠢蛋在说什幺,一旁的傅苛也搭腔了,语重心长,「小瑭,你要什幺样的姑娘没有?怎幺就看上一个寡妇呢?」
婴儿响亮的哭声还在继续,随后传来那女子连连抱歉的低语声。
秦毓瑭看着眼前的三个人,一时之间无言以对,只觉得他与他们之间隔了一个跨也跨不去的大鸿沟。
也是。前世、重生、重活一次这种神鬼之事,倘若不是他经历过,那深入骨髓的痛历历在目,任谁说给他听,他也不会信的。
楼下骚动越来越大,其他食客纷纷围上前,其中一身材魁武的大汉站起身出手推了那抱着婴孩的女子一把,女子往后一跌跌出食馆外,惊慌失措中也没有忘记护紧婴孩。
大汉似乎还不想放过那女子,表情嫌弃企图伸脚踹女子,二楼包厢这边的十七已经看不下去了。
「咱家主子的心上人也敢欺负!简直欺人太甚!」
心上人?
秦毓瑭还在愣神,只见十七一个帅气翻身,从二楼木矮栏跳了下去,如疾风一般抱住那大汉的脚,一边大嚷着,「大胆!我家主子的人你也敢──」
秦毓瑭脸色刷地变猪肝色,不过配上那丰神俊雅的容颜倒也别有一番天人风采,在十七扯开嗓子大喊还没说完,他一个箭步走出包厢,袍角旋然飞起,打开摺扇搧呀搧,声音如千年寒冰,「大胆,本公子的贴身侍卫你也敢动?」
那大汉的脚本要转而怒踹这半路飞出来的十七,不过身后有如万刃冰箭朝他飞来,冻得他寒毛竖起。
这声音可不就是最近闹得风风雨雨的秦世子吗?
秦毓瑭的声音也成功吸引所有食客的注意,只见他一身天蚕丝冰蓝丝绸长袍,领口处绣着水墨荷花,外罩着一件半透明月牙色丝纱,墨色如瀑的长髮披肩,白脂玉冠镶着三颗殷红血玉,更凸显他高贵的身分。
修长匀称的手握着摺扇,站在二楼木栏旁,居高临下,弧度完美的嘴角上还噙着一丝玩世不恭的笑意,让所有人不禁恍眼,误以为是谪仙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