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魏牧之忽然停下了手头的工作。
把资料推到一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小王,你把资料整理一下,我出去一趟。”
小王赶忙应下,在魏牧之出去之后,有警员好奇地探过了头,“小王,这几天魏处每天都会准时出去,看这春光满面的样子,是不是去见小女朋友了?”
萧婷之前经常来警局,整个警局上下的人都认识她了。
小王摆摆手道:“想多了,魏处是去见萧爷了,不过说起来,最近这萧爷来得可真是勤快。”
彼时,魏牧之已经推门出了警局。
在警局的对面,有一家茶室。
魏牧之轻车熟路地走进去,而后在101茶室门口停了下来。
推门进去,正要说话,就瞧见萧铮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桌子上,还放着饭盒,只是此刻,趴在桌子上的男人,睡得倒是香。
魏牧之轻手轻脚地把门给关上,走进去的时候,发现茶室里的温度偏低。
想着萧铮这么趴在桌子上睡,容易感冒,他一面把空调的温度调高,一面把外衣脱了下来。
正盖到了萧铮的身上,他就醒了。
大摸是睡梦初醒,所以他的意识还有些迷糊,拿手背揉了揉眼角,嗓音带着几分哑:“来了?”
“嗯,昨晚没有睡好吗?”
萧铮随口应了声:“昨晚出了点儿状况,坐下吃饭吧。”
从三天前开始,萧铮每天中午,都会带饭菜过来,让魏牧之每天准时十二点过来吃饭。
这对于从来都没有什么作息规律的魏牧之而言,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有萧铮每天这么过来给他带午饭,连续吃了三天,魏牧之的精气神都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
毕竟,每天按时吃饭,对于身体那绝对百利而无一害的。
魏牧之正打算坐过去,忽然,余光就瞥到了什么。
一把抓住了萧铮的手腕,“怎么回事?”
没错,在萧铮的右手背上,有一道伤痕,看着是刮伤,一看就知道是新伤。
对此,萧铮却没有在意,“应该是昨晚不小心弄的,没事……”
话还没说完,魏牧之就叫了服务员,问他们有没有药膏之类的东西。
“你昨晚去打架了?”
这道伤痕,看着可不像是平常的擦伤,反而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给割去了。
萧铮想缩回手,但魏牧之却抓着不肯放,“昨晚有人闹场,我去处理了一下,就是一道小伤。”
如果不是魏牧之发现,他自己都没什么感觉。
“别看是小伤,如果不及时处理,发炎感染,可是有大问题的。”
闻言,萧铮不由看了看他,“你之前被捅了一刀,不是也说没什么大碍?”
之前,魏牧之被捅了一刀,这血都把衣服染透了,他还一心想着办案。
比起他之前的那些伤,手背上的这道伤,完全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但魏牧之却笑眯眯地回道:“我不一样,我就是个粗人,身上多几道疤没什么,但萧美人儿你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魏牧之抬眸,看着他,“萧美人儿你长得这么好看,要是不小心刮伤留了疤,我可是会心疼的。”
萧铮一脚踹中他的屁股,将他踹到了一边,“滚。”
虽然让魏牧之滚,但在同时,萧铮的耳垂却是红了。
在吃饭的时候,萧铮看着魏牧之身上的衣服,不由皱了下眉,“天气转凉了,你怎么还穿这么少?”
“我皮糙肉厚的,不怕冷,再者,每天都在抓贼打滚,衣服一天坏一件,家里衣柜里的衣服都被我给掏空了。”
魏牧之在生活上,是个完全没有规律的人。
别看他住着大别墅,但别墅里却没有一点儿人情味。
萧铮看了看手表,“待会儿吃完饭,你还有时间吗?”
魏牧之立马应道:“当然有,萧美人儿你有什么事儿吗?”
让魏牧之没想到的是,萧铮竟然带着他,来了商城。
“既然你平常没时间买衣服,干脆今天一次性多买一些。”
魏牧之笑得合不拢嘴,“那感情好啊,我挑不来衣服,要不,萧美人儿你帮我挑呗?”
萧铮斜瞥了他一眼,出乎意料的,竟然没有拒绝。
别说,萧铮的眼光还是非常不错的,给魏牧之挑的几件衣服,都非常符合他的风格。
没一会儿功夫,就买了不少衣服。
从服装店出来,魏牧之抬了抬下巴,“萧美人儿,你渴了没,要不要喝点儿什么?”
萧铮看了他一眼,回道:“你想喝什么,我去买。”
在萧铮去买饮料的时候,魏牧之忽然看到,隔壁的一家金店正在搞大促销。
魏牧之走进去,导购立马笑着迎接:“这位先生,有什么能为您服务的吗?”
“我看你们橱柜里摆的金坠子挺好看的。”
导购立马就把几款金坠子都拿了出来,“先生您的眼光真是好,这几款金坠子,都是我们店最新推出的,卖得可火爆了,请问您是要送给女朋友还是?”
“一个朋友,很重要的朋友。”
见魏牧之特意强调了重要,导购又拿出了几款,给魏牧之挑选。
“这金坠子配金镯,太女气了,有没有独特一点儿的?”
导购立马拿出了一条红绳,“先生您看这条红绳怎么样?这条红绳是以金丝线镶嵌的,配上金坠,不论男女老少,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