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煜耸了耸肩,一副你这种人根本不懂我忧伤的优越感,“我小未婚妻长得可漂亮,金头发蓝眼睛,腿长个子高,就是突然跑了,我追都没处追。啊!忘记跟你说了,我小时候得了很严重的病,发了好几天的烧,好了之后七岁之前的事情都忘了大半,现在记性也不好,我总记不住人模样。”说的跟真的一样,平时看起来不会撒谎的人,其实才是最会骗人的一个。
威尔帝就感觉心口被戳了一刀,现在也分不清木子煜是不是跟他开玩笑,总之那句追都没处追,让他心口疼了一下。目光落在木子煜略带懊恼的眼睛上,威尔帝的眸底闪过一分探究,忘掉?
木子煜:“呵呵!”
眨眼间一年一度的狂欢节终于到了,在威尔帝被的催生之下,玫瑰花终于如期开花,到了要卖的时候。木子煜拿着一个大大的广告牌,用荧光笔在上面写玫瑰花的数量所代表的含义,1朵:一见钟情,2朵:比翼双飞,3朵:我爱你,4朵:誓言、承诺……这些他都是在网上查的,鬼知道是从哪里流传起来的,反正年轻人信了,这就是真的。
木子煜的字很漂亮,有种硬笔书法的样子,写的就像他的人,外柔内刚,漂亮的笔画中暗含犀利,细细品味别有一番风骨。在这个电子书已经代替纸张的时代,很少有人再去花费功夫练字,木子煜这一手就显得更加漂亮。
赫尔曼见他写的好看,感兴趣的问:“你练了多久?”
木子煜摇摇头,“不记得了。”上一世从小就练,谁记得多久了,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年龄。没事就算自己年纪的人,肯定活得很累。
赫尔曼继续问:“那你这字是跟谁学的?”
木子煜眯起眼睛,笑眯眯的道:“你猜~”
上一世他从记事起就临摹外公的字,作为一个视金钱如粪土,把写字当成陶冶情操的历史学家,他外公这字除了家里人,就再也没外传过。所以这字在这里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猜出来算他输。
赫尔曼悻悻的看了眼坐在一旁玩游戏的威尔帝,小老板不学好,坏毛病学的倒是挺快。
“你帮我在纸上写句话怎么样?”赫尔曼坐在桌子上,从空间钮里掏出一张雪白雪白的白纸,趴在木子煜身前的桌子上。
木子煜歪头,感兴趣的问:“写什么?”
“就写:你有种自己娶她给我当后妈,要不然我死都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