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春光三月,乍暖还寒之际,青草冒出嫩芽,柳絮满城飘洒。
城郊的一家咖啡店,放着一首轻音乐,在寥寥无几人的店内飘散。
窗边坐着一人,内穿绒白色毛衣,外搭黑色呢子大衣,双手捂着咖啡杯,低垂着眼眸,不知在沉思什么。从杯中袅袅升起的水雾遮挡了那人的面庞,隐隐约约的看不真切,但毫无疑问的是,那张脸,美的出尘而妖。
黎宵推门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
坐在那人对面,看着面前滚烫的咖啡,嘴角不自觉的露出笑意,埋怨的看了林遇一眼,抱怨道:“你知道我一天多忙吗?还不说早早回来。不说别的,就说那个陆雉言,我不找他麻烦已经是看在你面子上了,结果他不谢谢我也罢了,还天天给我添乱,找麻烦。”
林遇听到那久违的名字,眼睫毛颤了颤,端起咖啡杯,缓缓地抿了一口。
他当年中枪后,即使心死如灰,依旧叮嘱黎宵不许伤害陆雉言,总归是舍不得。
当年中枪的事,说到底,是他太过幸运。
程易的枪法很准,无人质疑,他当时也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竟然逃过一劫。当时他满脑子想到都是陆雉言想要害他,巨大的精神冲击使得他虚弱的身体站不稳,向旁边晃了下,使得子弹避开了心脏,偏了一点点位置。
即使没有要命,依旧受了重伤,在床上整整昏迷了一年,黎宵一度以为他会一直这么躺下去。
醒来后,林遇没有提过陆雉言,黎宵自然也不会主动提陆雉言。就这样,一年的时间,他没有听到过这三个字了。虽然想过很多次,每每想的心疼,他依然没有去打听关于陆雉言的任何事。
将那三个字,将那熟悉的人,刻骨的爱掩埋在无人知晓的内心深处。
当年醒来后,休养了没多久,身体就完全恢复了。给黎宵留了封信,就离开了。这一年多,一直在国外各个城市享受着当地的生活。
这是第一次回来。
黎宵看着沉默的林遇,转开了话题。
“这次回来,还走吗?”
“待一段时间,就走。”
黎宵瞪着眼,着急的说:“不许走!你来公司,我不干了!这么多年,辛辛苦苦的给你干活,从来没享受过长休假,你来公司干一段时间,我也要去玩一玩,享受享受生活。我年龄都这么大了,还没找到女朋友,你忍心让我们老黎家绝后吗?”
听着黎宵这么多年来一字不变的卖惨的话,林遇难得心软,决定给他放放假,点了点头,“行,我在公司待一段时间,等你回来再走。”
“阿遇,这到底是你的公司还是我的。”
“想要可以送你。”
“别别,我可不要。既然你觉得要来公司了,总得露个面吧。明晚七点,xx酒店有个商业聚餐,你跟我一起去。”
“行。”
☆、第四十章
城市的夜晚总是有着属于它的独特魅力,灯光璀璨如白昼,给黑夜中喧嚣的城市点亮陪衬。
a市的xx的酒店一直以来是商业圈顶级人物的汇集之地,也是每个刚踏入社会,走入职场打拼的小菜鸟的终极目标。
今夜的xx酒店,依旧如同往日般,名流云集,商界的大佬们一个个如同狐狸般虚伪的客套着。
黎宵带着林遇给他一个个的介绍这些商界大佬。以前林遇不肯管公司的事,不想认识这些人也就罢了,既然现在他决定进入公司,那么对于这些人他就必须得熟悉。
黎宵想到自己放到办公室那将近一米高的资料,嘴角就弯不下来。
林遇嫌弃的瞥了眼一直傻笑的黎宵,“想什么呢,把你乐的。”
黎宵迅速调整面部表情,一本正经的说道:“什么都没笑。”看着林遇怀疑的眼神,黎宵给他介绍道:“前面那个深蓝色西装的人,他是......”
“右方那个浅灰色西装的人,他是......”
......
......
黎宵专注的介绍着,林遇也上心的记着那些人的身份,性格,及公司主营业务等。两人谁都没有注意到身后一道目光紧紧的盯着他俩。
陆雉言一进门就看到了黎宵,也看到了站在黎宵身旁那个他心心念念整整三年的背影。
没有想到这么突然就见到了,没有想到林遇真的还活着,就这样猝不及防,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他面前。
陆雉言眼睛通红,眼泪盈眶,眼前瞬间模糊,看不真切。想要上前,却又不敢上前,害怕这是一个梦,一触即醒。
声音颤抖的问向身侧的方度,“是他吗?”
“是。”
“万一不是呢。”
毕竟这三年,陆雉言将黎宵严格的监视着,如果林遇真活着,他们怎么会打探不到任何消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