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还是那么干净,换了新床单,淡雅的米色,一套叠得方方正正的新衣裤,新内裤,还有一双新鞋子,沙滩的。
洗了澡,换上新衣,淡紫色的衬衫,黑色的休闲短裤,夹脚趾的沙滩鞋,徐天海胡噜着潮湿的短发重新回到了小院,阳光有些刺眼,扬起一只手遮在额前,举目而望,今天的天怎么这么好呢?纯净得没有一丝杂质,就像苏湛的那双眼睛。
小院里忽然安静下来,只有苹果发出一声短促的轻叹,徐天海向大家望去,顷刻,脸就红了,最后出场的一定倍受关注吗?干什么眼神都跟看动物园里的珍禽似的?低头看看身上,衣服没穿反啊,整齐利落,清新爽洁,苏湛挑的东西,挺可人心的……
再看沈欢,麻烦您能先擦擦口水吗?
徐天海赶紧落座,脸皮薄,穿着衣服怎么比光着身子还叫人不好意思?从前的我……真的那么不入流吗?徐天海开始了某种反思。
一盘蚵仔煎放在了徐天海面前,苏妈妈笑呵呵地:“尝尝我的蚵仔煎如何?”
人间美味,不过如此,比苏湛的味儿还要浓厚些,不知什么触动了胃,也触动了心,徐天海忽然很想哭:“想不到,您也会做这个。”
沈欢接口道:“都说了,是干妈家的独门秘方。”
“什么秘方不秘方的,苏湛爸爸年轻的时候在海上救过一个岛那边的渔民,他们村里人都爱吃这个,他教我们怎么做,我就依葫芦画瓢学了几手,苏湛和他爸爸都爱吃这个,还有……蚵仔也爱吃。”
“蚵仔?”徐天海不解地望向苏妈妈。
沈欢拍拍苏妈妈,夹了一箸海螺肉:“来,干妈,尝尝我的这个菜有没有进步?”
“苏湛不就是蚵仔吗?”徐天海有些糊涂了,继续追问着。
其余几人纷纷使着眼色,鸡一嘴鸭一嘴拿话岔开了,古古怪怪怪的,徐天海也不再追问,默默吃着菜,回想墨田医院的伙食,这里就是琼林宴。
吃过饭,徐天海说要去海边走走,在医院憋屈了好几天,筋骨都萎缩了,顺便去看看“雷锋”,说是拣垃圾,怎么去了一上午还没回来?
“我陪你去。”沈欢擦擦手追出来,徐天海想拒绝也来不及了,想了想,做了你等一下的手势,回了屋,片刻走出来,对沈欢道:“走吧。”
“病刚好,日头底下晒,早点回来啊。”苏妈妈不放心地嘱咐着。
“知道了干妈,有我呢。”沈欢的脸上有了最初的笑模样。
午后骄阳,烈烈当空,俩人走在临海的林荫路上,吹着海风,闻着空气里属于海滨小城的淡淡腥膻,看着喧闹的海滩上戏耍的人们,一时间都很安静,谁也没有说话,徐天海不禁望了望此时保持沉默的沈欢。
沈欢有一头淡黄色的短发,可能以前烫过,微微打着卷,五官颇立体,富有质感,带点热带风情的火辣,体型也很匀称,肌肉结实,看上去比苏湛还壮实一些。他不说话的时候,其实也不是很讨厌。
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到沈欢面前,沈欢一见,十分惊讶:“它果然在你那里,大叔,解释解释呗!”
呃,果然还是不出声的好,徐天海懒得解释,没偷没抢,又不懂音乐,他留个调音器干什么?
沈欢将调音器递回去,悻悻道:“这是给苏湛带的,不是我用,你直接给他就行了。”
早知道早就拿出来了,收起调音器,徐天海忽然道:“你们浪人乐队歌唱的不错。”
沈欢眼里闪过一道骄傲的光芒:“嗯,我组建的,已经快两年了。”
“哦?不错啊,a市的很多酒吧乐队还达不到这个水平。”
沈欢自嘲地笑笑:“那又怎么样?早晚都要解散的。”
“为什么?”
望向大海,沈欢的声音有些低落:“人各有志呗,墨田除了海大,哪里都那么小,在这里唱一辈子都没用,我迟早要离开这里的。”
“那他们呢?”
“他们?亚力去年从澳洲来的,父母在那边做生意,放弃那么好的条件留在墨田还不是为了苹果,可是苹果是不会和他走的,心一死,迟早都是要回去的,难道还要等一辈子不成?我不信。”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怎么那么肯定亚力就一定会失败?”
“徐哥,你看不出吗?苹果的心里装着另外一个人,那个人不走,苹果自然也不会走。”
徐天海心里一跳,淡淡地问:“谁?”
“苏湛呗。”
徐天海半天没答话,沈欢看了看他,继续道:“阿涛的父母有家餐馆,一直希望阿涛能继承父业,将来娶了媳妇,阿涛就是餐馆的小老板喽。”
“苏湛呢?”
“他?”沈欢忽然轻笑了一下:“他是有大志向的人,而且,不会离开墨田的。”
“怎么说?”
“他有太多的心愿要在墨田实现,都是些不切实际的梦,建一艘大吨位的渔船,改变这里祖祖辈辈一张渔网,一条破船的老皇历,怎么可能!还要给干妈治眼睛,等攒够了钱,连渔网都撒不动了。”
徐天海的神情阴晴不定,听着沈欢继续道:“还要等一个已经消失了的人,真是天真!”
“一个已经消失的人?”徐天海不禁反问道。
“嗯,蚵仔,苏妈妈的另一个孩子,十几岁的时候被人抱走了,再也没回来过,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为了安慰干妈,苏湛取名也叫蚵仔。”
原来如此,徐天海沉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