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熙因为胡可的笑声立刻红遍了脸,也不敢抬头去看郑超,只是默默地把带来的汤倒在碗里。
郑超最喜欢看水熙脸红,这完全是一种老男人喜爱幼嫩事物的癖好。当然也不否认老男人郑总有点想和男孩更加亲近,一旦对方表现得稚嫩,老
男人越会有志在必得的成功感。
搅不搅基,郑超也没有去深想。他就觉得每次和男孩在一起,心里总会忍不住想多看看他,但表面却怎么都得装的一本正经。
郑总的这种想法闷骚至极。
回想第一次见男孩,当时以为他没成年,心里还莫名地失落过。
嘛原因?
想必是郑总潜意识里认为:太嫩!不好下手。
昨天输血的时候才知道人家还差几个月就十八,郑总的心里实在乐开了花。
尤其是男孩听说自己昏倒了,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奔来医院。惨白的小脸,啧啧,当时可怜地很,不知道的还以为郑超是他爸。当然此想法被郑总果断屏蔽。
反正现在他是看男孩哪里都好,连胡可奚落他都可以不在乎。
水熙呢?
水熙以前的生活和阅历让他很少去想复杂的东西,他第一眼觉得郑超是好人就因为他宠孩子。他能把店里的那些老贵的石头都拿出来哄财宝玩。
从小被师傅好好保护的他很怀念这种被人宠着的感觉,郑超带他去逛街,给他买玩具,带他游夜市,不把他当外人。所以他会有亲昵感纯属正常。
虽然还没郑总那种搅基的想法,但自从知道两人有个共同的秘密,他便感觉有了个同盟和伙伴。
两人思考的内容还处于不同的阶段,但最后总有殊途同归的机会。
郑超喝着水熙喂给他的汤,心里感叹:早干嘛去了!老子早找个贴心的男孩也就不至于被三个娘们儿虐成那样!
吐糟归吐糟,郑超还是很感激和水熙相遇,起码这让他肯定了方杜的那句话:婚姻失败不一定是感情的错,也可能是你没有遇到对的人。
【注1】:系六字真言,同音字传承中多有演变,故用拼音代替。
☆、第二十二章
“要不要再喝一些?”
郑超摇头,喝多了老跑卫生间。
也不知道是吐血太多了还是怎么的,他一起身就脑袋晕,上卫生间简直就是折腾人。他自个儿又不愿去用尿壶,只好管住嘴巴。
再说,这汤煲的太腻。
王老师估计把这几年送给她的鲍鱼海参等等那些大补物来了个一锅炖,一闻那味儿就反胃。
水熙最近在补习高中课程,来陪床都带着课本。
他对医院也不算陌生,上次昏倒后就是被警察叔叔送到这所医院。昨天还遇到急救他的医生,搞得老大夫拿他做例子给手下的研究生们上了半天的课。
这都成笑话了。
何大姐他们还说,这小孩憨直憨直的,饿着肚子捡手机,也不知道拿来换钱买吃的。
所以这次郑超昏倒,水熙还不相信,他觉得郑超怎么能饿肚子呢?
可是看郑超惨白着脸躺床上就跟马上要进火葬场一样,想起师父又想起没见过的爹妈,水熙的眼泪哗哗地往外滚。王老师本来很镇定,被他感染的也掉眼泪,嘴里还叨念着超超多可怜,当年怎么怎么地……
张恒生见人哭就心烦,对着两个泪包噼里啪啦地教训一通。说到最后,自己也觉得不安心,还偷偷打电话找医院的熟人安排专家过来会诊。
郑超吐了点血造成失血过多,这理由很狗血,但是医生非说要输血。好么,一家人到处打电话找能匹配的血型。
熊猫血不好找,特别稀有。要不郑超平时那么谨慎,宁愿少挣点钱也要平安无事,就是怕自己惹出什么事放了血,到时候找不到供血只能嗝屁!
水熙记得以前戏班里有个演员做人流大出血,就是别人给献的血。他的生活常识不多,一直认为只要是个人都能给别人供血。于是豪迈地卷起袖子,把麻杆样的小胳膊递到护士长眼前:
“抽我的!我年轻!”
明明当时情况很紧急,但是在场的人都忍不住噗了。
郑超后来听到这段也噗了。这孩子火星来的吧?
不过,心里对水熙的好感火箭一样往上窜,他甚至爱煞了这男孩的“仗义相助”。很可惜当时昏着,如果能看到那一幕,让他死了都值!
不过,郑总你死了这文就没戏唱了,所以您还是好好活着吧……
好好活着的郑超还真是被水熙救回来的。
熊猫血出现的概率是万分之几,可两个熊猫血相遇的几率又是多少?
不得不说,缘分妙不可言。
“学到哪儿了?”郑超看了半天静音电视,实在无聊,便开口问。
“初中英语第一册。”水熙闷闷地说。
“怎么回到初中了?上个星期不是还在高二?”
男孩难为情地说,“没看懂……都不会……”
郑超这就奇怪了,“你以前……在哪个学校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