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
——他在房间里搜出来的。
不是说了么,男人短暂地离开期间,他做了很多事……记忆是没有了,天生的警觉却还在,面对陌生的环境,下意识的搜查、以确保自己的安全……他有理由认为,自己失忆前,一定是从事某种特殊行业的、搞不好因此遇险失忆,而不是某个大款的情|人那么简单!
很多富商为了保命,的确会偷偷私藏少量枪支……但眼前的这一支,绝对不是保命用的,这种顶级的杀伤性枪械,一般只出现在特种部队或者特工们手里……他的失忆把自己的事忘光了,可这些常识偏偏依旧在脑海中很明晰……
“这是朋友送的……说是用来防身比一般的好用……怎么你认识这东西?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型号呢!”
——这叫什么?关键时候混不过去就装傻充愣!
其实染千墨的后背倒是出了些冷汗,心头不由暗惊,他明明刚回来没几天,枪也是回来的那晚、藏在水晶灯里面的夹层里,以防不测的……这么容易被察觉么?还是因为对方到底是名侦探,即使失去记忆,敏锐的嗅觉却分毫没差……看来以后,家里不能再藏这些东西了!
虽然很明显,洛尘对这种答案将信将疑!
不过,染千墨的脑袋也不是吃素的——
“尘尘,你想想看……如果我们不是相知相爱的爱人,为什么你会什么都不记得,还记得我呢?”
至于事实的真相,他自己也猜得出,恐怕是因为“视觉残像”——因为他是洛尘被洗脑前清醒状态下见过的最后一个人,而且还有个让他很不愿意承认的理由,大概因为美人恨他恨得咬牙切齿,恨得忘不了吧……
不得不说,他借题发挥、提出的这个反问相当有说服力,洛尘狐疑的目光渐渐变得柔和了一些,慵懒的伸了个懒腰——
“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