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我把外挂修好了

关灯 护眼 舒适     字体:

上一页(3/3) 目录 下一章 繁体版

亲爱的书友,您现在访问的是转码页面,会导致更新不及时及无法正常下载,请访问真实地址:http://m.dmbook.cc/38251/16.html

小何医生话里却给打了个埋伏,讲他昏迷了好几天,怕会有后患症,希望法医能够考虑进去。跟小何医生的父亲何院长是熟人的朱法医听完没吭声,点点头就走了。

很快,判罚结果就出来了。最让越宁满意的,不是吴斌进了少管所,而是判决书上并不承认李建设夫妇与他是收养关系。越宁留意过《收养法》,有收养关系,即使日后解除,只要养父母抚养过养子女,当养父母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养子女也有赡养的义务的。如果真是那样,就太恶心了!

还好,经过他的计划,李家放手得及时,公安又被恶心到了,查得很彻底,坐实了他被拐卖儿童的身份。他是受害者,李建设夫妇是加害人。越宁要的,就是这一条。杨秀芳也因为贩卖人口,被判入狱服刑。吴支书与“三大爷”相争,让钱副书记渔人得利,也是了却越宁一块心病。

越宁本来是轻伤,按伤情论,吴斌是不需被判服刑的。然而并不聪明的他招了两个猪队友,胆子比他小多了,进去就将他给卖了——“都是吴斌让我们干的,他要打断李卫东的狗腿!”那这就是故意伤害未遂。有三个人,就是团伙犯罪,那就得判刑了。吴斌是主犯,十六周岁。因为年龄的原因,要先在少管所服刑,等年满十八周岁之后,再转到监狱服满接下来的刑期。同时还有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扣了医疗费,还有剩一点补偿越宁的钱,不多,两千块。

比较遗憾的是,李建设夫妇这种情况,并没有判处有期徒刑,只判了拘役。因为他们没有虐待越宁的行为。倒是李建国,因为参与械斗,并且情节比较严重,被立为反面典型,判了有期徒刑。

其余参与斗殴的,也按情节,判处了罚款拘留到劳动改造不等的处罚。


第16节(3/3),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TXT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