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小爷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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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扛着,但也累得不行,他回到外面拿了些调料进来,亲手做了一锅香喷喷的鹿肉羹,野人们看他能够突然消失突然出现,本来就把他当做神明,这回吃了从没有品尝过的美味肉羹,更是崇拜的不行,纷纷跪在地上,五体投地。

柯暮霭让他们起来,给他们分别起名字,这八个野人是四户家庭,先安了姓氏,齐晋楚秦,长得最魁梧的叫壮壮,大名就叫齐壮,就是今天扛着他翻山的那个,也是八个人中的首领,他媳妇最勤快,就叫齐勤。第二个男人跑得最快,就叫晋快,他媳妇手最巧,就叫晋巧。第三个男人最为凶悍,就叫楚悍,他媳妇剥鹿皮的样子给柯暮霭印象最深,就叫楚鹿。第四个年纪最小,对柯暮霭是仅次于齐壮的恭敬忠诚,就叫秦诚,他媳妇把鹿皮床弄得最好,柯暮霭就给他起名叫秦暖。

晚上,柯永利醉醺醺地开车回来,看样子是洗过了澡,干净了不少,身上穿了件崭新的皮夹克,现在是九月份,秋老虎还厉害,他也不嫌热,里面穿着背心,外面穿着皮夹克,价签故意不剪下来,吊在领子后面,下边是条大红裤衩,脚上穿了双拖鞋,嘴里叼着红塔山,走路都有风了。

他是开车回来的,一辆土黄色的小轿车,柯永利撇着嘴跟儿子显摆:“这车是拉达牌,外国进口的,俄罗斯产,跑起来老快了,就这个道我能干到一百迈。”

柯暮霭绕车转了两圈,看见笸箩到处都是锈孔,车门底下都要烂掉了,这车少说得有十年历史:“这车太带劲了,只是怎么是旧的?这里都上锈了。”

柯永利不高兴:“你小孩蛋子懂个屁!这是进口车,全新的得几十万呢,你大爷说了,这车是人家该他钱,顶了五万块钱的账过来的,八成新的,只要换换座椅和前面的录音机,再重新喷漆,卖十万块钱别人都得打破脑袋疯抢。”

吹牛吧,这车新的也没多少钱,而且过几年就不让进城了,马上就要淘汰的玩意,又是破到了这种地步,估计开不了多久就得趴窝!

柯暮霭略带遗憾地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大爷会把他那辆桑塔纳给你呢,那车他也开了好几年了,算是八成新吧,看着比这个更新一点。”

柯永利的脸阴沉下来,拿了颗红塔山,蹲在大门口抽,看着车子不说话。

新车到手,柯永利每天开出去显摆,先在村里来回来去地看,十步路远的地方也得开车过去,然后不管去哪,必要停在大门口,把道占上一半,遇到熟人必要拉住跟他一起看车,唠上半个小时。等村里的人都知道柯老二有轿车了之后,他又往亲戚朋友家去,进院时必要空着手,最后也一定要唠到饭点,白吃人家一顿之后,再醉醺醺地去下一家。

他每天不着家,正是柯暮霭求之不得的,柯暮霭现在要做的,就是开发自己的原始世界。

他首先从空间里弄出蘑菇来,按类别分好,虽然不能洗,但还是尽量弄得干净一些,找来一个花筐和一条麻袋,把数量较少的几种蘑菇装在筐里,最多的平菇和香菇装进袋子里,再搬过来板凳,踩在上面把挂在墙上的老杆秤拿下来,一并装进麻袋,然后出来,把房院两道门都锁好,钥匙戴在脖子上,迎着太阳往镇上走。

石桥镇的规矩,是逢三六九集市,今天正好是十三号,十村八店的人都来赶集,这时候还没有规划乡村集市,就在镇中央的十字路口,大家在道路两边摆摊。

柯暮霭两条小短腿,走了十几里路,到地方人家早都把地方占光了,他挎着花筐,背着麻袋,先找个批发部,用一斤蘑菇换了两打塑料袋。

出来走了好几圈,也没看到合适的位置,十字路口附近的地方满满登登的都是摊贩,连一点空隙都没有,一直走下去,就要到快出镇的时候才有空地。

“小霭!”柯暮霭正努力地寻找摆摊的地方,忽然听见有人叫他,回头一看,是他小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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