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念电转间,伸手轻轻拍了拍刘内侍的肩膀,笑着开口道:“刘内侍,陛下知道木小姐是什么样的人,不会在意这些繁文缛节,你将圣旨给她即可。”
他一边说话,一边满是警告的看了刘内侍一眼,意思不言而喻,这里不是京城,你最好放聪明点,若一味作死,真惹恼了眼前这丫头,被她一刀给劈了,也休想我帮你出头,说起来,皇帝让他和刘内侍一起来宣旨,他是不太乐意的,刘内侍这人功夫不错,却又一个极大的毛病,眼睛长在头顶上,除了皇家,他谁都不放在眼里。
他长这么大从未出过皇城,根本不知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也远不懂那些江湖草莽的心事,若一味拿着宫里的那一套到外面压人,那是自找麻烦。只是他领着皇差,皇帝交待下来的事,不管心里愿不愿意,都只能接受。
刘内侍被木君璇可怕的目光给吓住了一身冷汗,又被沈宵警告了一眼,终记起眼前这丫头是个什么样的存在,那是连十八连云寨说灭就灭了的狂徒,焉能断定她就不敢斩一个宣旨的内侍?意念落到这里,不敢再摆内侍的威风,乖乖将手中的圣旨递给了木君璇,至于心里那口怨气,只等回到京城之后再徐徐图报。
木君璇自是懒得去管刘内侍在想什么,她接过圣旨打开看了两眼,发现圣旨上的内容语意含糊不清,只说听闻西南交界之处的桑云镇燕回村有女木氏,灭匪有功,召其入宫嘉奖,至于灭了什么匪,有什么功,要如何嘉奖,一字未提。
木君璇看完之后,将圣旨一合,抬目看向沈宵,似笑非笑的开口道了一句:“沈将军,圣旨我看过了,这么说来,皇帝陛下也觉得十八连云寨作恶多端,死有余辜,早该被清剿,只是边境驻军无能,这么些年竟没能解决这匪患,现这伙匪患终于被我给灭了,皇帝陛下高兴之余,立即就下旨,派人前来宣我入宫封赏了?”
沈宵听得眼角不断抽搐,口中却不得不顺着木君璇的话接口:“木小姐说得是,陛下正是这个意思,不知木小姐什么时候方便起程?”
“能得陛下相召,是我的荣幸,按理自当立即起程,只是两位风尘仆仆而来,一路周车劳顿,想必十分辛苦,如若现在就走,倒是显得我太不近人情,不如两位先在此地休息一日,明日再出发?”木君璇的目光在沈宵和刘内侍之间转了两转,笑着开口道。
“无妨,我们都是武人,赶几日急路不打紧,木小姐既然方便,咱们今日就起程吧。”沈宵摆了摆手,连忙接口道,至于刘内侍,被木君璇噎了那么一下后,已不愿再开口。
“也好,你们先进来喝杯茶,吃点点心,稍候片刻,待我去换身衣服。”木君璇略一沉吟,点头应允,可怜沈宵和刘内侍一路快马加鞭,风尘仆仆的赶了几千里路,好不容易到了目地的,又被挡在门外,费了半天唇舌,如今主人终记起请他们入内去喝杯茶了。
刘内侍对木君璇的印象极差,再加上这里的环境和皇宫比,用简陋也不足形容,自然不肯屈尊降贵,用木君璇的茶点,进了门,便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沈宵却十分随和,他坐下来之后,喝了一口太平端过来的茶,不由双目一亮,脱口赞了声:“好茶。”
接着又用了几块点心,亦是大为赞赏,刘内侍见状只微微撇了撇嘴,心想沈宵你好歹是世家子弟,用得着这般拍这个生长在山野中的野丫头的马屁么,他自是不肯信木君璇的茶点真如何美味,认定沈宵是在刻意讨好木君璇。
沈宵深知他性情,自不会多和他说什么,木君璇进屋换了身衣服,又装了套换洗衣服,拿了些银票,随后召来太平,让他和燕旭协助燕一行,暂代她训练村里那两百壮丁一段时日,叮嘱完太平,又去找君兰秋和蓝美人,交待了一些事宜,蓝美人十分喜欢燕回村的环境,在木君璇的大力挽留下,就在这里住了下来,她没事的时候,就会跟着君兰秋,在果坊转悠。
“三娘,京城的水很深,以十八连云寨和官言的关系,皇帝召你前去,只怕多半没什么好事,你要多加小心。”听说木君璇要奉旨入京,蓝美人有些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
“放心吧,这世上能让我受委屈的人,还没生出来呢。”木君璇微微一笑,辞别众人,拎了个简单的包袱,就随沈宵和刘内侍一同踏上了入京之途。
第一百一十五章、京城纨绔(上)
从桑云镇到洛京,足有三千余里,要经过数座县郡,一条河流,两座山脉,可谓是跋山涉水,路途迢迢,好在三人都是武人,体魄强健,经得住奔波,也不惧宵小路匪,一路快马加鞭,只花了七日时间,就到了洛京。
(备注,古代的快马,平均时速在40公里左右,并且跑一个时辰左右就休息一阵,不能连续不断的一直跑,一天最多能跑四个时辰,为此,正常赶路一天能跑500里已属不易,那种极为少见的千里良驹估计时速能达到七八十公里,但是特例,不能以此为标准。)
洛京身为大齐的都城,其繁荣鼎盛自不必多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