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瑶闻言点了点头,现在的局势何止是没办法立足,就算是见缝插针也很难找到可以插的缝。
别说眼前的红星会、天鹰帮和柒家社这几个大帮派,就算是中小帮派,京城最少也有几十个,一旦红番社作为新晋势力进入京城,怕是还没引起大帮派的注意力,便被中小帮派围剿了。
但是即便这样,也不能成为红番社退缩的理由,当初的红番社从青城县起家,进入哈市的时候不过区区五百人,但是却还是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打下了哈市的江山,如今的京城虽然更具有挑战性,但是红番社也早已不是当初的红番社了。
“既然不能强夺,我们就来智取,红番社确实不能够强硬的进入京城跟本土黑帮抢饭吃,但是不代表我们不可以用其他的办法。”沐瑶勾唇露出一抹淡笑,心中不禁想起当初进入哈市的时候,她们又何尝不是钻了红唇帮的空子,不但得到了如烟这么得力的助手,更是省了她不少的麻烦。
几人闻言面面相觑,元绍自然是不知道当初发生了什么,他昏迷醒来,整个哈市黑道已经是红番社的囊中之物了,而黄蜂也是在红番社进入哈市之后才加入的,只有成萧何,这个亲身目睹了红番社所有动作的人才知道沐瑶所言之意,当下不禁深深的看了沐瑶一眼。
颇有深意的露出一个笑容,成萧何看着沐瑶问道:“瑶姐,你莫不是要故技重施?”
“有何不可?”沐瑶笑着反问。
成萧何微微扬起下巴,似笑不笑的道:“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空子给你钻。”
“说不定我运气好,就真的有空子呢?”沐瑶侧头在问。
成萧何语气微顿,最后轻笑出声:“当一个人实力与运气兼具,这世上怕是没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
沐瑶闻言颇为认真的点了点头:“这话我倒是爱听。”
黄蜂和成元绍在一旁对视一眼,微微耸肩,表示一头雾水。
其实沐瑶心中并不是真如她表面表现的那般有把握,但是事在人为,所谓浑水摸鱼,首先要把水搞浑,而能不能摸到鱼,就要各凭本事了。
晚上,沐瑶和黄蜂二人一同去了闫启娆的住处。
闫启娆自上次酒吧受伤之后,整个人变的安静多了,因为腿脚不利索,所以平时除了公司有非她不可的事情,她基本就只呆在家,偶尔会有朋友过来看看她,开始的时候她还会注意些形象,后来索性连妆都懒得画了,几天下来,人没了精神不说,还胖了一圈。
当闫启娆披头散发的打开门,沐瑶看着眼窝泛青,双目无神的闫启娆,本能的吓了一跳,随即脱口而出道:“我的姑奶奶,你不会窝在家里吸毒呢吧?”
闫启娆翻了个白眼,回身径直向里面走去:“你见过吸毒还这么胖的人么?”
沐瑶和黄蜂一前一后的进了屋,虽然闫启娆整个人无精打采的,但是这房子里倒是还算整洁,两人在沙发上坐下,闫启娆直接倒了两杯威士忌递给二人。
沐瑶接过酒,目光落在闫启娆受伤的小腿上,纱布是雪白的,显然刚换过。
“腿怎么样了?”
闫启娆也在沙发上坐了下来,闻言无所谓的摆了摆手:“放心吧,没大碍了,就是走出去还一瘸一拐的,所以懒得出去,再养养吧。”
说着便将目光落在了黄蜂的身上,黄蜂今年二十二岁,但是因为长得像洋娃娃,所以看上去更像是个未成年。
闫启娆第一次见到黄蜂,但是她却听沐瑶提起过身边的人,火狐黑猫黄蜂的名字她也都知道,所以当下一个对号入座,便猜出了眼前的人。
“这位就是黄蜂小姐吧,初次见面,多多关照。”闫启娆一向大大咧咧,当下便主动开口。
黄蜂也不拘谨,微微一笑,点了点头:“瑶姐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本来我在黄蜂那给你要了祛疤的药,没想到她也跟着我来了京城,所以我就带她来给你看看,有她在,你的腿肯定很快就会好的。”沐瑶在一旁开口解释道。
闫启娆闻言对着黄蜂笑了笑:“那就拜托了。”
黄蜂先是检查了一下闫启娆的伤口,看了一下伤口的深度和愈合程度,又看了一下医生给她开的药方。
“伤口有些深,所以愈合的慢是意料之中的,而且这种被厚玻璃割入的伤口确实是会留下疤痕的。”黄蜂一边将纱布给闫启娆重新缠好,一边开口说道:“医生开的药也都对,虽然药效缓慢,但是药性温和,不容易出现不良反应。”
沐瑶和闫启娆闻言点了点头,而后看着黄蜂,等她继续说下去。
黄蜂将纱布缠好,而后从背包里拿出两个类似于古代装药丸的小瓷瓶递给闫启娆,嘱咐到:“青色的瓶子里你每日吃三次,一次吃四粒,可让你的伤口加速愈合,蓝色的瓶子里是祛疤的,等到伤口愈合结痂后,将粉末兑水,和成泥状敷在伤口上面,半个月便会让疤痕消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药都是我亲自配置的,你放心用就是了。”
闫启娆连忙点头,将药小心的收了起来。
又陪闫启娆说了会话,沐瑶和黄蜂便起身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黄蜂不禁对着沐瑶问道:“安琪的男朋友是不是启绕的哥哥?”
沐瑶点了点头,黄蜂虽然第一次见到闫启娆,但是却跟闫启诏见过两次,还一起吃过饭。而且安琪和闫启诏谈恋爱的事情众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