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她”是李耶若?
罗逾暗暗猜想着,但是无法接话。毕竟,这几乎类似于自责的话从他这位自负的父亲口中说出来,简直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了。
可是,在叱罗杜文的心里,他却是把李耶若当做一个一清似水的小女孩来宠的,连她的那些小阴毒和小伎俩也一概能够接受,甚至觉得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今石温梁一场叩拜,反而使叱罗杜文开始怀疑自己,以往种种,是不是实际都不过幻象而已?“一清如水”的李耶若,其实就如他看到却不肯信的那样,其实把手段都放在各种方式的勾引男人、获宠固宠上,把他迷得七晕八素——这样的能耐大概也演练多时了吧?
南秦送她过来,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未必是西施貂蝉,但一定是个红颜祸水,让他丧失理智,也让他的宫廷里闹出这般乱相来。
可惜,人是他自己宠的,还是试探了多次后才宠的,智为情蔽,谁都怪不得。
就如当年他宠爱翟思静,自以为是了许多年,才发现她根本不爱他。
看着罗逾,再想着温兰,叱罗杜文又慢慢平静下来,孩子总归是自己的骨肉,也是爱情、权力……若干不可靠的东西中少见的可靠。他对罗逾说:“宥连,坐到我身边来。”
罗逾本以为可以走了,结果才刚刚开始……
不过有了开始总归有结束,他硬着头皮,坐到了父亲身边,习惯性地伸手帮他掖了掖被角,手背上的粉红肿痕还没有消失,他见父亲注目他的手,忙自嘲地排解:“不疼,我的皮肤就是容易留印子呢。”
皇帝竟然笑了笑,把自己一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也伸了出来:“我年轻时也是这样的。”
简直不需要看脸,两只手并排摆着就是父子:几乎一般大小,一般修长的形状,一般白皙的皮肤,甚至一般分明的骨节和椭圆的指甲。只不过年轻的那只手皮肤更光洁,指甲更粉润,指腹上的薄茧也不显得突兀。
叱罗杜文笑着说:“你别听贺兰氏挑拨,你的血统,我是确认过的。我阿干乌翰有内起居注,你阿娘原来盛宠,笔笔都记录着,后来和我……大概是触怒了我阿干,便是冷宫居住,再无一幸。我那时候为了保住你阿娘,也为了保住你,立下了军令状,从大漠里突袭当时驻守凉州的杨寄,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一去必然是被借刀所杀,没想到我倒活了下来。”
“我阿娘……真是……先帝的妃子?”
“嗯。”叱罗杜文毫无羞耻的模样,“真喜欢一个人,根本不在乎这些。何况,我是先喜欢上她的,结亲也是我先提的,谁叫我阿爷去世的不是时候,这场亲就作废了呢?!”
“她呵,其实比我大两岁……”他陷入了沉沉的回忆里,“我十五岁那年,还没有就藩,我阿爷带我,还有乌翰去西征,凯旋之后,回程一路到陇西时,依例接见当地襄助的汉家世族,关防不那么严格,我就遇上了正在打秋千儿的她……”
那年的叱罗杜文还是个明媚少年,喜欢鲜衣华服,喜欢读书吟诗,喜欢弓马行猎,喜欢书幅画作,喜欢美人秀色……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也只有最美好的东西才配得上最英俊、最聪慧、最受父母宠爱的他。
挑选王妃自然也是眼高于顶,不仅要看家世,还要相貌配得起,不仅看相貌,还要看诗书才华配得起。不成婚,便不就藩,一名恣意的纨绔少年郎,像所有世间的小儿子一样,尽情享受他的美好生活。
打秋千的翟思静,穿着娇艳的水红色衫裙,海棠色的披帛绣着桃花,灼灼其华,一如美人粉嘟嘟的脸颊,笑得比所有的花儿都美,一湾春水般的眸子,有长弯的睫毛衬着,看向谁都是似若有情的模样。
情窦初开的少年一下子被她吸引了,隔着一堵花墙,他攀附在墙头,也用他最明媚的笑容对她喊:“喂,你叫什么名字?”
海棠花般的女郎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正色道:“你是谁家轻薄郎?我这里由得你撒野?”
叱罗杜文笑得烂漫:“我哪里轻薄?有美一人,清扬婉兮。自然是辗转反侧,思之如狂。”
他是鲜卑人的面孔,白皙的皮肤,微微晒成蜜色,眼珠子是淡褐色的,眉弓鼻梁都挺俊得好看,骨形完美,颊上犹有苹果般粉润的笑肌,一派纯然。
翟思静却不料一个鲜卑少年竟然对汉家诗歌运用自如,不由多注目了他两眼,而后笑道:“多读些汉人的书,再来找我。”
一笑如春风拂面,话语更似沾衣的春雨,润泽无俦,叱罗杜文像得了父亲的圣旨一样,在墙头说了声“好嘞!”然后梭下去,一溜烟跑了。
他认真地到陇西的坊间寻找最好看的粉花笺,买书肆里的汉家诗赋集,精心写了一篇文字来赞颂她的美貌与贤德,顺带表达一下他的孺慕之意。比写一切窗课、策论都要认真百倍。
当他兴冲冲写完,投书到那有着秋千架的园子里,渴盼她能够看到。
但是泥牛入海,杳无音信。
叱罗杜文急了,缠着父亲说要娶亲。先头那位皇帝拗不过小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