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任飘零见她对着一大碗面条却不怎么动筷子,问道:“怎么不吃啊,嫌面条不好吃?这个镇子不大,没什么像样的酒楼,等到了下一个市镇,再带你去吃一顿好的。”
“唉,不是的,任大哥,你误会了,我是没有胃口。”沁歌拿起筷子拨弄了几下面条,怎么也提不起食欲。任飘零扒拉一口自己碗里的面条,劝道:“你我都是凡夫俗子,又不是那等大罗金仙,你不多吃点,只怕熬不到见那小子就先病倒了。”
沁歌哧的一笑:“我是凡夫俗子,你不是,你是玄门异人。”“异人……异什么人?我入玄门只是因为从小就性烈如火,看不得妖孽在人间横行害人,落到我手里,必叫那些宵小鼠辈现出原形。”任飘零一碗面条下肚,酒足饭饱,略微活动了一下筋骨。
沁歌见他吃完了,自己却还剩了大半碗,赶紧夹起面条送入口中。任飘零以手支颐,看着她:“若我再见到凌少白那小子,势必胖揍他一顿,一个大男人,三番四次失踪,让姑娘家为他伤心,太不够意思了。”
沁歌刚喝了一口汤,听到他这话,忽然呛了一下,任飘零赶紧拍拍她的背。沁歌从腰间取出丝帕擦拭嘴角,半晌才道:“不必你动手,我要亲自问问他,为何要不告而别,倘若当真为了躲避我,那也大可不必,我温沁歌不是那等扭捏女子,他若不愿,我便和他恩断情绝、再无瓜葛!”
“好!这才是我的好妹子!你见了他,若真骂他个狗血淋头,我老任第一个拍手称快。”任飘零猛然拍了下桌子,把桌上的碗碟震的直响。他虽是个粗豪汉子,却也不是不知女儿家心思,沁歌对凌少白痴情缠绵,见了他不投怀送抱才怪,哪里会跟他划清界限。
沁歌见他一脸怪笑,知他不信自己,兀自低头想着心事,半晌之后才又抬头:“任大哥,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这话把任飘零问愣了,脸上的疤痕随着表情的纠结而微微颤动,只是他情绪恢复的很快,只一瞬间就已看不到踪迹,缓缓道:“年轻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只是现在已经没那些心思。”
“切,你有多老?我大哥三十五岁,你总不会比他还大。”沁歌打量着任飘零,他虽然其貌不扬,年纪却不显老,想来也就二十六七岁,不会超过三十。
任飘零叹息一声:“眼看着也快到三十了,还有一年。”“哎呀,那你正好比我大一轮,我是属老鼠的,你呢?”沁歌饶有兴趣的问。任飘零眼睛眨了眨:“那倒真巧,我也是属鼠的。”“那不如咱俩结拜吧。”沁歌提议。
“我向来不拘小节,无需结拜,我心里早已把你当成妹子一般。”任飘零笑道。沁歌听他说得豪迈,不由得也微微一笑。
客栈里,小蛮从屋顶上下来,悄悄的转过回廊,跃上房梁,从窗口的缝隙里偷看室内的情形。一身蓝色长衫的萧渐离正坐在案桌旁抚琴,琴边一个铜香炉,脉脉青烟一缕,虽只是一个侧影,但周身散发的高贵安详的气质,让人感到无限神往。
他似有许多心事,琴声忽高忽低,该转宫调的时候他偏偏反其道行之,转了商调,小蛮久居勾栏,于抚琴吹笛这样的人间雅事也颇有见地。
忽——耳畔一阵风声,小蛮尚未来得及反应,已觉腿上酸麻不已,差点从房梁上跌下,好在她身形轻巧,一落地便站稳了。
萧渐离正缓缓地收起袍袖,小蛮暗自心惊,她一向来无影去无声,却不料每每来找他都能被他发觉,他的武功也当真是出神入化,知道窗外有人,袍袖一挥,暗器齐发,若不是自己灵巧,早已摔到地上。
“我以为是路过的毛贼,却不料是你,伤到你没有?”萧渐离站起来,迎向小蛮,表情含笑,当真如沐春风一般。小蛮俏脸一绷,故意道:“你怎会不知是我,你不是一向料事如神?”萧渐离知她伶俐,但笑不语。
小蛮走上前,春葱般的手指在他之前弹的那把琴上一抚,琴声淙淙如流水,抬起一双美目看向萧渐离:“公子千里迢迢从汴梁到临安城来,所为何事?”萧渐离自然知道她有些神通,也不否认:“寻人。”
“寻那温沁歌?”小蛮审视的看着他。萧渐离莞尔一笑,从容执起她的手握在手中:“你既已知晓我的身份,必然也知道我为何事而来。”
小蛮视线下移,望着案桌上那把古琴:“我原本只是有些疑心,见了这把琴便确信无疑,如果我没有猜错,这把琴名叫玉泉音,是秦代遗物,当年北郡王迎娶王妃时,曾以此琴相赠,王妃若不是公子之母,此琴又怎会在公子手中。”
萧渐离松开她的手,叹息一声:“自从她逃婚离家,我便成了京中笑柄,人人笑我北郡王府无能,媳妇尚未娶进门便已遭人嫌弃,家母为此事病重卧床,我奉她之命前来寻找。”
“可惜,你还是来晚了一步。”小蛮见他俊脸上神色怅然,心中竟不知为何起了怜惜之意。原来自己的猜测竟是真的,他就是温沁歌的未婚夫公子羽。
“是啊,她和任飘零已经启程去了昆仑山,虽不知她此行目的,但在她心里,从不曾将和我的婚约放在心上却是显而易见的,弃我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