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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看得脖子都发酸,实在坚持不住抬起头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依靠在孙天成的后背上。
天气这么热,两人互相依靠的地方,早就被汗湿了,可孙天成愣是一动不动,为了能让田芬芳看书不受打扰,他就这么保持着一个姿势坐着。
田芬芳也会赶车,哪能不知道这保持一个姿势坐着有多辛苦,顿时心里温暖柔软得不行。
可一想到两人刚才那么亲密的举动,她还是有点害羞,慢慢的挪蹭到旁边之后,她拿过孙天成灌了酸梅汤的军用水壶,递到他眼前,说道,“孙老师,你累了吧,歇一会儿,喝点水,我来赶一会儿车。”
孙天成笑着回头看了她一眼,一扬鞭子,轻快的说道,“一点没觉得累,你还靠在我身上看书吧,刚才感觉特别好。”
无人的山路上,田芬芳因为这句话闹了个大红脸,她在孙天成身后小声说了一句,“不害臊!”
但最后,还是将半个肩膀倚在了孙天成的后背上。
感觉到后背传来的温度,孙天成在前面“嘿嘿”一笑,鞭子抡得更起劲了,打在地上发出“啪啪”的脆响。
两人一路赶着驴车回了村里,到村里的时候,太阳还没下山。
孙天成跟田芬芳说,“我先送你回去,你别自己走回去了。”
田芬芳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
其实这对于她来说确实很需要勇气。
毕竟从村口到她住的小院子,相当于横穿了整个村子,如果他和孙天成一路坐驴车过去,无疑于告诉了全村人,她和孙天成的关系不一般。
这样到底妥不妥当,会不会对自己的名声有影响。
但只是略一思索,田芬芳就下定了决心,她想起了大姑临走之前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要是不想和他了断,那就嫁给他!”
这些天,和孙天成的相处,已经让田芬芳明白了对方的心意,也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孙老师他和之前自己认识的任何一个农村小伙子都不一样。
他勤劳,善良,爱憎分明,而且聪明,见识广,关键,他对自己太好了,这种好当然不是说他给自己买一壶酸梅汤那么简单。
田芬芳有一种被他欣赏并尊重的感觉。
她不傻,当然能感觉得出来孙天成看向自己眼神中的那股浓得化不开的情感。
但在那背后,是他支持自己种药,教给自己种药知识,关键是尊重她自己的选择,理解她想要自立自强的心情。
他也心疼田芬芳,说工资可以养活得了她,可当他跟着田芬芳一起去卖黄花菜的时候,他没有自恃身份,觉得掉价,甚至还帮她和老板周旋。
在药店里,他没有更没有因为她的聪明外露而有什么压力或者异样心思,反而田芬芳还从他的眼中看到欣赏之色。
田芬芳不敢想,如果这两天陪在自己身边的是他们村里任何一个小伙子,会是什么情形。
田家村像这个年代的任何一个普通的乡村一样,重男轻女,女人要以夫家为天,媳妇儿要看当家的脸色过活。
即使男人疼老婆,那也不能允许自己媳妇儿出去抛头露面,聪明外露,在自己面前逞能。
一旦女人表现得比男人强势,厉害,有能力,自己家且不说,就是村里人也要用吐沫星子淹死这个女人了,觉得她不守妇道。
这也是为什么在了解孙天成之前,田芬芳会有一辈子不结婚的想法。
她是孤女,重生之后又有了新思想,想靠自己的力量过新生活。
但这样的想法,在农村是不能得到认可的,她就是有天大的本事,如果一直在这个小村子里,也施展不出去。
所以她才会萌生攒钱出去闯一闯的想法。
当她把这个大胆的想法告诉孙天成的时候,对方不但没有笑话她,甚至还表现出了兴奋和支持。
这让田芬芳更觉得和对方惺惺相惜。
而真正让她心动的,也是因为两人的那种默契和共通的思想。
如果必须要找一个人共度余生的话,那思想上的同步显然是最重要的,更何况,田芬芳发现,自己现在看孙老师也是越来越顺眼了。
以前只觉得他是个戴着眼镜的文弱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扛。
可这些天接触下来,她才发现,孙天成远不是她想象的那样。
他斯文却不乏男子气概,凡事都要冲到前面,可又不冲动鲁莽。他读的书多,却没成了个书呆子,反而很是机敏,他经常去野外考察,却也没变成一个莽夫,做事很有分寸,让人觉得恰到好处。
他不像有的知识分子那样酸腐,可又有文人的儒雅,不像村民那样粗枝大叶,可又保留了最质朴亲和的一面。
田芬芳发现,现在自己一想到孙天成,脑子里便全都是他的好处,他的优点简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一样。
和这样好的一个人相识相知相处之后,田芬芳已经清醒的认识到了,她这辈子如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