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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好的日子,莫过于在豪宅里混吃等死做米虫,而且还可以享受下午温暖却不刺眼的阳光。
“啊,我爱生活。”
黎莘伸了个懒腰,躺在吊床上,伸手拿过橙汁满足的吸了一口。
这个午后,和她在这里度过的所有日子都相同,却又有一些不同,比如说,今天的宅子里来了个不速之客。
经历过一个下午的浪费人生,黎莘去浴室里美美的泡了个澡。此时她的衣物间已经被她大换血,曾经一水儿的齐逼小短裙,现在都换成了气质出众的名媛款,休闲装,以及性感却不暴露的类型。
吹干shishilinlin的发,她换上了露肩的宽松长袖,以及一条短短的热裤。
她的腿型很美,不是笔直又修长的,而是分布的匀称又漂亮,比例恰好,又肤质细腻。
当头发只剩下一点发稍还没干时,她就停了手,把长发披散了下来,又抓的蓬松,随意的一勾,那海藻似的墨发就顺着她的脸颊,显出了自然的弧度。
她的肩膀光洁又圆润,锁骨更是精致,是属于在皮肉包裹下,不显得突兀的美。
整理好了自己,她就拿了手机,打开房门走了下去。
听李姐说,今晚有她最爱吃的菜呢。
一般来说,魏胥是不大回来吃晚饭的,不过今天他相当诡异的出现在了餐桌上。起先黎莘还有些疑惑,后头一看到他身边红着脸颊的羞赧女孩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可是后宫一号呀,魏胥前世的暗恋心头宝,今生恰好又遇上了。
狗屎的缘分。
黎莘默默在心底爆了句粗口。
小姑娘美则美矣,难免少了些韵味。韵味这种东西,有靠年龄积淀的,有的则是天生的。对于魏胥来说,或许她曾是他心
头的白月光,然而经历两世,这样的类型也就寡淡了。
你吃过大鱼大肉,偶尔一品清粥小菜是调剂,却总归不会甘于平淡。
魏胥的后宫不算大,不过四位美人儿也是各有特色,现在他只是遇见了第一个,她还有一些机会。
黎莘这次的任务,就是让魏胥变成只爱她一人的忠犬。
现在的剧情应该是,魏胥回来的途中遇见了因为美貌而被觊觎调戏的范柔,所以英雄救美,顺便把她带了回来。
原身因为嫉妒,对范柔是冷嘲热讽,出言歹毒。因此又加重了魏胥对她的厌恶,从而不欢而散。
魏胥在送范柔回去的途中,二人深谈许久,感情更进一步。
黎莘对此表示,去他的剧情吧,她怎么会浪费这身体如此好的资源呢?就算是白月光,也要把她挤兑成咸菜干才对。
于是她特别有活力的跑了下来,原身的年纪其实比魏胥还小,相对于范柔来说,还是有资本拼一拼的。
何况,白月光的身材和她的脸一样清纯。
“呀,儿子回来了。”
黎莘笑的很是灿烂,含媚的眸子勾着人的魂魄,只眨眨眼的动作,就是说不出的万种风情。
那风情是娇娆的,又有些可爱,令renyu罢不能。
魏胥被她这一声儿子刺激的虎躯一震。
“……这是我的朋友。”
在外人面前,自是不能失态,所以魏胥选择性的忽略了黎莘对他的调侃。
“什么嘛,我还以为是未来儿媳呢~”
黎莘撅了撅嘴,红艳艳水灵灵的,真是恨不得给咬上一口。她的嗓音甜而媚,拖长了尾音时,就像是一只挠的人心里酥麻麻的小爪。
某亘:恩~这篇的黎莘是个爱放电,爱调戏魏少的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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