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杯具和精华的相遇
锺麦麦很讨厌自己的名字,因为总觉得别人听了自己的名字会以为自己是饿死鬼投胎的,连名字都惦记著要种麦子。所以当她到一个陌生的b城读大学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所有新认识的同学和朋友,只准叫自己麦麦,千万不要加锺。不过,有一个人显然不买账,那就是刘睿。他非但加了“锺”字,还擅自帮麦麦改了名字,於是,麦麦的名字在他的嘴里变成了彻彻底底的“种麦子”。
锺麦麦很无辜,她觉得她和刘睿一点也不熟,哦,不,是半点也不熟,可是这绰号还是这麽莫名其妙的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刘睿是谁啊,那可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一米八三的个头,健康的肤色,顶著篮球队队长、志愿者协会社长、学生会会长等等一系列的头衔,振臂一挥,立刻追随者无数,飞吻一出,立刻电倒了一片的主儿啊。那我们的锺麦麦嘛,个子小小的,脸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小小的,唯一值得一提的恐怕是那双还算大的眼睛了,可是这跟她毫无特色的人比起来,又显得那麽微不足道了。她常常感叹,为什麽别的东西浓缩了就成了精华,而自己就变成了盛著精华的杯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