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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博客界面做得色调低沉朴素,可友情链接是京城时尚圈内一排震耳欲聋的美女名字,让人一看就眼花缭乱了。挂在第一页的日志写于今天凌晨时分,开头是蓝色天空酒吧外拍的照片,处理成暗蓝色的基调,霓虹灯光迷离拖曳,路人虚化成一个个飘忽的身影。日志内容和这图片完全不相称,有一个搞笑的标题:如何证实一个男人的清白与贞洁。
她看下来,只见严旭晖写得颇为挖苦,表明似乎是为戴维凡洗白,说美女热情似火,而他坐怀不乱,其实却半嘲半讽地说他“未及下河先湿鞋子,没吃到羊肉已惹一身膻味”,然后感叹,“让一个男人证实另一个男人的清白真的很难,大概女人对男人之间的默契纵容都有警惕。尤其在ndy看来,我的信誉说不上良好,说得再恳切也是枉然,所以老戴,你自求多福好了。”
辛笛看得不由失笑。她并没把昨晚的事看得有多严重,但确实想到,似乎没必要和戴维凡继续下去。这人并没多少定力,又一向招蜂引蝶,如果真投入感情了,以后难免还得不断面对这样的场面——她对争风吃醋可没任何兴致。
她正准备关了电脑出门,突然心中一动,想起前几天提到辛辰去北京找工作时她那奇怪的回避态度。以严旭晖这么事无巨细都在博客上汇报的风格,大概也应该有记载。
她一边向前翻找,一边暗骂严旭晖这个话痨加自恋狂,居然博客更新保持得如此频繁。她终于耐心找到三年前的三月下旬,看得出了好一会儿神,拿起手机就打路非电话,“路非,你在哪儿?”
路非正在公司整理文件。他交了辞职报告,还没办正式移交,仍然在昊天的写字楼内办公。“我在办公室。什么事,小笛?”
辛笛踌躇一下,决定还是告诉他,“你上。我给你发严旭晖的博客地址,你好好看看。”
路非快速登录,点开辛笛发来的链接,显示的日期正是三年前的三月下旬,果然前后十天中有好几篇日志都与辛辰有关系。第一篇的标题是:亲爱的小辰来了。
“我亲爱的前女友小辰到北京来了,当然,她不承认我是她的前男友(一个咧嘴大笑表情)。吃饭时我一吹牛,她就气定神闲对我哥们儿说,由得他顺口胡说吧,反正虱子多了尚且不痒,前男友多一两个我也不愁。这孩子还跟以前一样直率,哪儿疼就往哪儿打。”
下面是一张拍于室内的照片,看得出房间不算宽敞,七八个男女挤着围坐在桌前吃饭,里面自然有辛辰。她穿着浅粉色高领毛衣,头发绾在脑后。热气蒸腾中,她的笑容灿烂动人。
隔了几天的一篇日志写道:“小辰面试很顺利,下周一上班。庆祝又有一个人要漂在北京。伟大的首都祖国的心脏,我们都来了!不过这傻孩子说她不想做平面模特,理由居然是这一行吃的是青春饭,而她已经够沧桑了。看着虽然没什么稚气,可依然年轻美丽的她,我只能叹息,这说法叫我情何以堪。”
下面是抓拍的几张照片:辛辰穿着一件黑色小西装外套,从写字楼中出来,清丽的面孔上若有所思,并没有找到工作的兴奋之情;另一张伸手挡在面前,似乎并不想让对方拍照。
再看接下来的博文,写于第二天,时间正是三月底,标题是:再见,小辰。
“今天是周末,可还有工作要做。上午跟小辰一块儿出门,她看上去很开心,问我乘车路线。刚好我们要去的地方都是在国展附近。她说要先去见一个朋友,再找房子安顿下来。任我怎么逗,这小妮子也不肯说是什么样的朋友。管他呢,我为她高兴,哪怕她留在北京的原因不是我。希望她从此快乐得和从前一样。想到这一点,满天风沙也没那么讨厌了。她低估了北京的天气,没带多少衣服。看看她借我的外套穿着可真逗,顺手帮她拍了照片,然后赶去干活。”
“下午回来,小辰先回了。她没钥匙,坐在门前发呆。我陪她坐下,问她找到朋友没有。她笑了,说找到了,可是不如找不到。头一次看她笑得这么惨淡,我想安慰她,她却突然说要走,没有商量余地就开始收拾行李。任我怎么问,她都不吭声。我知道问不出什么来,好吧,美女永远有任性的特权,尤其是她。”
“我送她去火车站。一路上她什么也不说,可是看一眼她那边车窗,我知道她流泪了。不知道让她流泪的那个人是谁。我恨她去见的那个朋友。北京的天气照例糟糕透顶。我明天还要去拍时装周。这样奔波,身不由己。小辰回老家也好,至少那里生活比较悠闲,希望她能过得幸福。”
“从西客站回来,看着这两张照片,突然觉得伤感。当初第一次给她拍照时,她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容我借别人的话来抒一下情:每个少年都会老去,谁的青春能够不朽。”
纪若栎走过来,敲一下他开着的办公室门,可是路非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下面那两张照片上,根本没注意到她。
一张照片上,辛辰穿着件深橄榄色男式猎装长外套,头上戴着黑色棒球帽,鼻梁上架了一副大大的户外用太阳镜,口鼻缠了条别致的迷彩图案户外头巾,将脸的下半部遮得严严实实,背景是一片迷蒙的风沙——这正是北京沙尘暴天气街头女孩子不得不出门时的打扮。天色晦暗,她对着镜头,身形显得单薄而孤独,带着萧索之意。
另一张照片一看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