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根双臂骨则分给了出力较多,武器也在战斗中损毁的几人,这意外之喜让四人满面笑容。
而得了皮毛的庄云州则在皮毛上比划了两下,切割起来,最红共切了好几条一人大小的披风,并一些零碎的兽皮块。
而他自己只取了两块披风,并几小块最柔软的兽皮,便将剩下的分给了旁人。
这样的做派更是引起了几个视方启灵为偶像的年轻人的不满,不敢当人面说,却在私底下偷偷的叫庄云州‘败家玩意’。
第一百零一章 挑事儿
这称呼庄云州当然是不知道的,他的交际能力向来不是很好,虽然说话行事都温温和和的,可却天生让人有一种距离感,不像方启灵,不过两三天的功夫就跟先遣队的人混熟了。
而几个年轻人很是为方启灵不平,在他们看来,庄云州要兽皮只是为了夜间防寒,活的太娇气。遇到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就只想着这点儿细枝末节,一点儿也不体谅自己拼杀的修侣,根本就是恃宠而骄。
村中民风比较纯朴,人的心思还很单纯,我看不惯你就不跟你来往。因此,庄云州多多少少的有些被年轻团体孤立了。
他虽有所察觉,但也没在意,实在是没空为年轻人莫名其妙的情绪烦心。
庄云州看着剥下来的皮毛上带着的巨猿血r_ou_,有些发愁,毕竟这样的东西不管是做什么都是不行的。就在他思考着如何在现有条件下处理皮毛的时候,方启灵却起身不声不响的拎着东西走了。
庄云州看着他走到茂叔身旁的一个大汉旁,很快两人就勾肩搭背的说笑了起来,也不知说到了什么,那汉子冲着庄云州的方向一昂头,又朝方启灵挤眉弄眼的暧昧笑,随之被方启灵一拳锤在肩膀上,笑骂了两句,便爽快的接过他手中的皮毛,往水源那边去了。
“凡哥是先遣队中处理皮毛的好手,我让他帮忙把毛皮先处理一下。”方启灵解释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