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当做不知道,他绝对做不到,可林苏叶那样不愿意报警,如果他真的报警了的话可能反而不好。
但是难道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吗?
明知道有人做出了这样的事,如果就这么算了,对受害人来说对知情者来说,是不是都是一个酷刑?
辅导员最终打了一个电话,是给领导的。
“……有学生犯了刑事案件,受害人想要私了,但是一时冲动上报给了我,这件事要帮学生追究下去吗?”
第35章
a大从前曾经有过一个例子,一个人偷了舍友的钱,偷了多次都查不出是谁。辅导员多次找寝室成员谈话都找不到人,舍友就在寝室里装了摄像头。
人当然是抓住了,而且虽然每次盗窃者偷盗的金额很少,但因为次数过多,仍旧判刑。那个犯罪的女孩父母求上学校求上警局,舍友都纷纷为她求情,可公诉案件并不能因为人情而网开一面,最后还是进了牢房。这事作为a大经典案例,经常被用来告诫大学的学生。如果犯罪都因为人情而姑息的话,受害者只会越来越多。
“怎样的刑事案件?如果有必要的话,保护受害学生信息,追究到底!”
辅导员得到这样一个答案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