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张平森气急打断他的话,“你翅膀硬了,义父管不了你了,你就胡闹吧,我看你早晚要毁在他手上!”
他吼得人尽皆知,三三两两路过的仆役丫鬟,都不禁吓得缩头缩脑,可又忍不住朝他们这边偷瞄过来。未等祁重之再给回应,张平森耐心尽失地拂袖而去,留他独自一人在原地杆子似的杵了许久,烦闷不已地挥散一众家丁,心乱如麻地晃悠回客房。
双亲离世后,他和义父的感情最亲近,人前再怎么八面玲珑,长辈跟前都还是个孩子。平时他再调皮捣蛋,义父也舍不得凶他一句,如今这般,必然是真被他气坏了。
祁重之年轻气盛,一方面明白其中利害,自己这么做十分危险,一方面又想靠自己的手段险中求胜,替爹娘报了血海深仇。
可惜没人理解他的小心思。
他垂头丧气在地板上坐了会儿,心事没能想通,倒是想出了困意,索性自己跟自己耍起了赖皮,起身甩飞了靴子,跨过赫戎,大喇喇躺进了床里。
——过不片刻,身量太占地方的赫戎被他毫不留情一脚蹬到了床底下。
到了后半夜,仍旧睡不踏实的他又不情不愿地想起地上那位还在发着高烧,只好睡眼朦胧地再爬起来,骂骂咧咧把他重新扛上了床。
一夜未曾睡好,竖日,祁重之顶着俩黑眼圈,哈欠连天地在后院里晃荡了一上午,在先后放弃了串大蒜的细绳、捆稻草的麻绳和马嘴上的嚼子后,从管家张伯养的大黑狗脖子上顺走了一副项圈。
赫戎依旧人事不省,祁重之给他灌下两碗药汤后,脸色比起昨天倒是添了点血色。尽管如此,老大夫的话依旧盘旋在耳边,让祁重之不敢掉以轻心——他既担心赫戎的“魂魄”征兆全无地撒手西去,又担心赫戎突然毫发无损地跳起来和他拼命。
于是项圈自然而然就扣到了赫戎脖颈上。
别说,倒是很合适,简直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
第12章 第十章
祁重之预备好了外敷药,嘴里悠悠闲闲哼着京郊小调儿,捞过赫戎被包成粽子的胳膊。
赫戎瘦了不少,唯独臂膀上头还剩些肉,握着他的手腕时就像握了把硌人的骨头。可这把骨头是极其刚硬的,无论如何拗折不断。祁重之收紧虎口,恶趣味地使劲一捏,在赫戎麦色的皮肤上便缓缓浮现出一圈红痕,扎眼一瞅,跟血玉镯子似的。
赫戎不太舒服地微皱眉峰,往床内几不可见偏了偏头,小半张脸埋进了枕头里,配合着脖颈上的一圈束缚,意外显出几分好似被驯化后的乖顺。
祁重之唇角上扬,哼的调子于是一转,又成了江南柳花巷子里旖旎婉转的艳曲儿。
他扭过脸去拿金疮药,另只手摸着瞎扯开赫戎胳膊上层层包裹的旧纱布,等他再调回头来低眼一瞧,艳曲儿一溜烟滑高了八个调,脱缰野马似的一去不返,在演变为一嗓鸡叫前及时收嘴,颤巍巍咽进了喉咙里。
接着手却又一哆嗦,小药瓶咣当掉到地上,骨碌碌滚了出去。
大腿上托着的应该是一条遍体鳞伤的胳臂,昨天血肉模糊的景象还历历在目,可此刻呈现在眼前的这条,莫说是牙印了,就连一丝正常的细纹也无,整根仿佛是刚从官窑里烧出来的白瓷器,技艺还称得上巧夺天工!
这超乎寻常的场面把祁重之当头砸了个神志不清,他用力揉了揉眼窝,几乎怀疑眼睛是出了什么毛病。
他看赫戎的眼神立刻变得惊疑不定,如同捧着个易碎品,把这根一夜间翻天覆地的胳膊捧近前细看。
从五个手指尖到腕部的皮肤依旧是正常的——这个正常,是指经由关外风沙数十年如一日的摧刮,所磨砺出的粗糙质感,一看一摸,就知道是人身上的部件。可自手腕再往上,那些被他撕咬啃噬过的皮肉,好似焕然新生般光滑细嫩,一马平川过去,看不出半分曾受过伤的痕迹。
祁重之刚刚攥出来的红印,此刻恰好成了道鲜明的分界线,让上下两段截然不同的皮肤泾渭分明,就好像这一条胳膊根本不是从同一个人身上长出来的。
他怔怔发了会儿愣,突然间想起什么,扔下手里这条手,转而跨坐到赫戎身上,抓出他另一条同样被包扎过的手臂,猛地把纱布一撕——
果然!
当时情况紧急,他明明记得砍下去的那一剑力道十足,不说割肉削骨,也绝对在赫戎手臂上留了道深深的口子。
可现下在他的皮肤上,看不到丝毫受过伤的迹象。
——倒是没有呈现出如左臂那般夸张的细嫩状态,肤色如常,但是摸上去,触感确实比其余地方平滑许多。
“他体状有恙,脉象却无虞,就好像、好像是……”
“好像什么?”
“好像这具躯壳根本不是他的一样!”
迷雾一团接着一团,让祁重之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找不着,他心神不宁地看了眼手里的纱布,上头确实沾着干涸的血液,昭示着之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梦境。
可这太像是梦了,他活了二十年,这样的事情闻所未闻。
赫戎仍旧无知无觉地睡着,祁重之俯下身去,拨开他额前凌乱的碎发,露出平整光洁的额头,在额角处有一块杯底大小的瓷白圆点,取代了他昨天在笼子角上撞出来的豁口。
祁重之陷入了久久的缄默,他想起在刘家庄的时候,是曾经见过赫戎未着寸缕的身体的,如今想来,那具身体完美得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