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犬蹲在方泽脚边,仰望着他们。
“他对你好吗?”方泽没话找话,说完便想抽自己嘴巴子。
男人抿着唇半响:“抱歉。”
他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张卡来,“三十万。不是要侮辱你的意思,便当我欠你吧。”
“……”方泽看看卡,又看看男人。眼泪没忍住掉了下来。
男人垂下眼,只做没看见。将卡轻轻搁在了茶几上。
“还有,”男人顿了顿,看向正兀自蹭着方泽裤腿的金毛:“馒头我要带走。”
花名馒头的金毛犬闻言似听懂了般僵下了动作。
“为什么?!”方泽一听急了,想也不想蹲□将大狗圈进自己的怀里箍住,看向男人的眼中多了愤怒和伤心:“齐宣民,你就不能把馒头留给我吗?”
“阿泽,你别这样。”男人叹息,“馒头是我妈妈的,她从小养到大,感情很深。”
“可我也有养!”方泽吼道。自从半年前齐宣民将车祸受伤的馒头带回家,方泽也是花了许多心思,才将这只金色大狗养好的。
其中放下的感情,难道就不算?
“阿泽,不要无理取闹。”齐宣民冷下声音,他取来狗链,“如果你喜欢我再送你一只。但馒头不行。”
方泽想再抗争一下,可是没有理由。齐宣民说的对,衣服是他的,书是他的,连馒头也是他的。方泽有什么资格要?
齐宣民将狗链拴上了馒头的脖子,馒头不乐意,强撑着两只小前腿,一屁股赖在地板上,拽着头发出压抑的低吼。死活不动。
齐宣民也不理,拖起狗链就走。
馒头不爽的挣扎着,毛屁股被迫在地板上做滑行运动。还不忘回头,用可怜兮兮的表情渴求的望着方泽。
好似在盼他留下自己。
方泽咬着唇,眼睁睁看着,视线都模糊了。
再次见识了这个男人的硬心肠,他难过不已。
只闻碰的一声,大门撞上。齐宣民终于是走了,带走了他的一切,带走了馒头,只留下方泽一人,以及满室叽叽喳喳的电视声。
他丫的……
方泽捂着胃,那里隐隐作痛。
他所在的房子坐落在老城区,和所有值得被淘汰的楼房一样,老旧,低矮。和所有华丽的摩天大楼泾渭分明。就像他和齐宣民。
和齐宣民恋爱,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方泽是小职员的孩子,家世一般,学习一般,长相一般,可以看出以后的人生也是一般般。
齐宣民,老总的儿子,简称富二代。家世出挑,学习出挑,连长相都是出挑的。是现在最流行的高富帅类型。
方泽与齐宣民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两人缘分开始于大学的社交活动上。
方泽觉得齐宣民那时候大概是瞎了眼,才会舍美求丑,以最大的热情来追求他这样默默无闻的人。
两人的热恋好像走火的烟花一样,升上天空,碰的一声,炸的地面上的人七荤八素。
齐宣民以绝然的姿态被做老总的爹给赶出了家,没收了金卡。
方泽也好不了哪儿去,被腰间盘突出的老妈举着菜刀逼上了大街。
齐宣民那时候说了一句让方泽差点没出息到涕泗横流的话.
他说:“我养你。”
于是二十一岁的方泽从此心甘情愿的跟着自己的情人,住暗房,啃咸菜,开始了艰难的创业生活。
每每想到这里,方泽就忍不住心诽齐宣民不是个东西。“居富贵者不易糟糠”,老祖宗的留世名言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不过方泽倒不是很怨愤,毕竟这不是个有祖宗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