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会是短暂的时光。之于方泽,那就是他所有的青春。
方泽相信,即使是齐宣民,在这段感情中,也是狼狈退出。七年,又何尝不是男人宝贵的年华。
方泽可能怨愤齐宣民,却是真不恨他。他晓得这个男人曾对他真心。难道就因为结局的不美满而否定曾经?
那太傻了。
电视里,八公蹲在车站耐心的等待,要归来的人却在半途已经不在。岁月让这只稚幼的小犬变老,让它金黄的毛发染上了流浪的灰白,让它胆怯又戒备的眼神变得坚定,变得沧桑。
同样是七年,却是狗的一生。
方泽看着大犬在车站前的大树底下慢慢坐成了一尊雕塑,就像最忠诚的骑士。不知道哪一点戳中了他的g点,
一瞬间情难自禁,蜷成一团哭了稀里哗啦。
第二天,王宾秉着人道主义精神前来拜访。
方泽顶着双沉甸甸的黑眼袋给他开了门。
“哇咧!”王宾夸张的往后跳开,惊叹:“兄弟,你这是要立地成佛了么?”
方泽白了他一眼,趿拉着棉拖鞋幽魂一样往屋里飘,“我困……”
“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三分。”王宾瞄了瞄手表,跟着他进了卧室:“你这是午觉睡迟了,还是晚觉睡早了?”
“……我今早八点才睡。”方泽眯了眯朦胧睡眼,指了指书桌上的老式电脑,“你不是说职场得意么,诺,都在那里面了。”
王宾也不客气,电脑没有关,他大步上前点开。
“还真是奋起……”
原来,方泽看完忠犬八公后灵感狂飙,朦胧着泪眼往电脑前一坐就,上书“男人不如狗”。
一喷就是一宿。
王宾意义不明的哼哼两声,瞟了床上挺尸的某人,不敢做任何评价。
“来,满上。”
城市的夜永远热闹。随便挑一个人流拥挤的旮旯里,都会是菜香飘逸,酒气四泄,顾客喧哗。
当王宾又一次举起酒杯不由分说和方泽碰了一下后,再高呼一声单身万岁。方泽觉得他真是毁灭人性的存在。
“冬天就要这么吃,太爽了!”在火烫的油锅里涮了涮肥羊肉,王宾的筷子一卷,就全消灭。满足的打了个饱嗝:“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呀?”
方泽埋头吃食,眼也不抬:“什么怎么办?”
“还跟我打太极,没意思了吧。”王宾帮方泽将酒满上,“我说趁早去找一个,你老大不小的。”
“再看吧。”
“你不是还念着他吧?”
“没有。”方泽将筷子一搁,微微烦躁。
“这么多年兄弟,我能不知道你?”王宾瘪嘴,“整一个痴情小书生~”
“……”
“唉,你要是女的,我一定娶你当老婆!”王宾不无惋惜的说。
“吃你的吧,刚正不阿的直男!”方泽额头出现纠结的青筋,一筷子牛肉过去堵住某人胡说八道的嘴。
方泽和王宾相识有多年,王宾是他的第一个编辑,当然现在也是。
方泽一直觉得王宾是个很神奇的存在。明明无比正直,却和他一个gay打得火热;明明长得不错,却固执的留着一脸很没有现代美的大胡子;明明热爱女人,却不肯多收拾收拾自己。
总之,一个怪人,一个有点义气的怪人。
“七年了,不管爱情还在不在,都处习惯了……一时间也难……”酒到酣处,方泽撑着脸感叹。他的鼻尖因为辣椒的刺激而微微发红,双目雾蒙蒙,自己是不知晓的,对面的王宾却看得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