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肤色白皙,脸蛋圆润白里透红,稚气未脱。五官小巧的精致,目光盈盈,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头上还顶着两个牛角辫,鼓着一双圆溜溜清澈如水的大眼睛,莫名的看着他。两条细细的脚腕上分别带着两串铃铛,微微一动就能听见清脆的铃铛声。
两人大眼瞪小眼看了一会后,南冥心想反正也无聊,便向她招了招手:“小丫头,你这是迷路了吗?”
盯着南冥看的小丫头点点头后又茫然的摇了摇头,似乎也不太明白自己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南冥见她这副茫然无措的样子,哑然失笑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那微鸣伊。”小丫头声音清脆,口齿清晰的答道。
南冥重复了一遍她的名字,觉得相对于其他魔族的名字,她的名字还算顺口,便笑着夸到:“名字还不错。”
那微鸣伊从小就生活在魔族,从未见过像南冥这么一身白衣不染纤尘,气质超凡脱俗,笑容和煦的魔,不由自主的也跟着笑了,笑得露出了两个洁白的大板牙,显得异常的可爱。
南冥喜欢这小丫头的笑,觉得挺投眼缘的,便主动牵着她出了寝宫。带着她四处晃荡,帮她找亲人,找回家的路。
南冥在魔宫内找来找去,也没帮这小丫头找到亲人以及回家的路,他便牵着小丫头来到了江孤王面前,打算让久居魔界,对魔界不甚了解的江孤王帮那微鸣伊找亲人。
正在忙碌公务的江孤王只是抬眼看了一眼南冥以及他牵着的小丫头,嘴角一勾,揶揄一笑:“殿下,我很忙的,帮小孩子回家这种事,您还是自己来吧。”
南冥看着江孤王左手边堆积成一座小山的公文,眼神闪了闪,扯着嘴角不尴不尬的笑着说:“是是是,你忙,你先忙。”说完,拉着不明所以的那微鸣伊脚下生风的就跑了。
看着南冥落跑的背影,江孤王深邃的眼眸闪过一缕精光。抬眸挑了挑眉,他嘴角溢开一抹意味难明的笑意,嘀咕道:“还治不了你了。”
自南冥回魔界的第一天起,江孤王就准备把魔界的所有公务都转交给南冥。而对于魔界政务不胜其烦的南冥开始装傻充愣,就是不接手。被逼急了就开始装病,郁郁寡欢的茶不思饭不想。
一副你把我困在魔界就算了,居然还要不留余力的压榨我的劳动力,太过分了。南冥死猪不怕开水烫,已然是一副流氓态度,不吃不喝的表现出,你要是再剥削压榨我,信不信我分分钟死给你看。
老谋深算的江孤王早已摸透了南冥的性子,知道能顺利把他留在魔界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故而也就不再逼迫他打理魔界政务了。
因为他深知逼迫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压迫的驱使下反而会激起南冥来跟他斗智斗勇,以南冥的机智聪明,说不定趁他一个不注意就溜了,反而会得不偿失。所以他只能如愿以偿的任由南冥做个懒散的魔尊殿下。
在魔宫内没找到那微鸣伊的家人,南冥就带着她去了宫外找。不仅他自己亲自出马的帮她找,还差遣了魔兵们去找,却都石沉大海,没能找到。
南冥想,她家人总归是在魔界的,而他闲来无事,难得有个看的顺眼的,他也不嫌麻烦便决定陪同她一起找家人和回家的路。
通过那微鸣伊对她生活过的家园印象的描述,在魔界的地图上,他们用排除法锁定了几个地方,便沿途找去。
后来南冥才知道,把他捉回来预谋逼婚的江孤王为什么一直暗兵不动,任由他在魔界蹦跶了好些年。原来是因为要跟他成婚的正主儿根本就还没有长大,而且悲惨的他发现,原来一早他就被老奸巨猾的江孤王给算计了。
南冥看着抱着自己胳膊不撒手的卓约多姿的美丽少女,百般无奈。要与他成婚的人不是别人,就是他几年前帮助迷途孩童回家的那微鸣伊。
那微鸣伊是威震魔族,名望颇高的医圣的yòu_nǚ,除了有点天然呆以外,她天赋异禀,实力超然也是医圣的传人,故而这门亲事确实算是门当户对。
相处了几年的小丫头变成了自己的童养媳,这种感觉让南冥觉得很奇妙。
他回望自己身边丰韵娉婷,齿若瓠犀,倾国倾城的少女,无言以对 。因为他还发现,当他想抽身离去的时候,才明白自己已经爱上了这个傻丫头了。
南冥对上秋波流转笑意盈盈的那微鸣伊,一阵惆怅叹息后,他也只好认命了。
☆、番外 六
南冥虽身在魔界,可对云山之巅的林中苑还是无限怀缅的。所以林中苑的上空时常会有一只青雀在盘旋,这只青雀就是帮南冥送信的信使。
南冥在信上说,他大婚后他们就没再相聚过了,所以很想邀请他们一起再来魔界游玩。众人对视一眼,表示魔界的风景他们也是有目共睹过的了,相对于魔界,他们还是更喜欢翠绿缤纷的人间多一点。嗤笑一声,摇摇头,纷纷作罢了。
南冥在信上还说,他媳妇已经出师了。因天赋异禀,所以医术超凡。说不定可以治好肖央的眼疾和哑声,众人很是欣慰,肖央这样个大好青年也算是有一线希望了。
这么长时间以来,肖央本人其实早已习惯了黑暗。自从他师父牧凉逝世后,他就练就了一身的随和淡泊。他无欲无求,过得寡淡安然,故而不管是眼瞎还是哑声,他都没所谓有多不便。